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市新经济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交子产业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项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市新经济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交子产业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新经济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交子产业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项目 | 采购内容:完成《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提出发展重点 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新经济产业形态,构建具有成都特色的新经济产业体系。政府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全过程融资服务,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经济天使基金”)。 为助力成都新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向新经济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略) 委新经济发展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精神(2019年第63期), (略) 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的指导下,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发起设立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经济产业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同时, (略) 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重要精神,推动成都“5+5+1”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引导社会资本“脱虚入实”,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子产业基金”),成都交子 (略) 负责管理。交子产业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募集规模25.01亿元。 目前,新经济天使基金、新经济产业基金和交子产业基金均在顺利运作,为贯彻落实《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级政府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财规〔2020〕3号)、《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自评等工作的通知》(成财金发〔2022〕104号)相关要求,做好三支引导基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基金和交子产业基金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评价团队将进行书面研究、人员访谈、实地调研、背景调查,针对基金投资进度、基金投资范围、项目储备情况、投资风控管理、投后管理、基金投资收益等绩效考核指标,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完成《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需满足的要求:一、技术服务内容 (一)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1)桌面研究 绩效评价团队针对项目投资进度、基金投资范围、项目储备情况、投资风控管理、投后管理、基金投资收益等绩效考核指标收集相关的书面材料,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 (2)人员访谈、实地调研 绩效评价团队对基金受托机构和管理机构的投资负责人、主要项目负责人、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同时,根据项目研究范围,到已投子基金、被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机构的增值服务情况,以及梳理子基金和被投企业实际运营情况。 (3)背景调查 查阅已投企业网站、政府网站、数据库获得相关资料,通过行业内相关企业及专家的访谈和研究,核实投资项目信息,分析绩效评价结果,总结对于基金未来发展具有切实意义的建议投资建议。 (二)绩效评价工作成果 文件一:《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二:《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三:《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生效签订之日起8周内完成并提交最终稿绩效评价报告。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流程组织评审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 | 50.*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01月3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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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新经济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交子产业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项目 | 采购内容:完成《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提出发展重点 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新经济产业形态,构建具有成都特色的新经济产业体系。政府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全过程融资服务,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经济天使基金”)。 为助力成都新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向新经济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略) 委新经济发展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精神(2019年第63期), (略) 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的指导下,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发起设立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经济产业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同时, (略) 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重要精神,推动成都“5+5+1”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引导社会资本“脱虚入实”,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子产业基金”),成都交子 (略) 负责管理。交子产业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募集规模25.01亿元。 目前,新经济天使基金、新经济产业基金和交子产业基金均在顺利运作,为贯彻落实《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级政府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财规〔2020〕3号)、《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自评等工作的通知》(成财金发〔2022〕104号)相关要求,做好三支引导基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新经济产业基金和交子产业基金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评价团队将进行书面研究、人员访谈、实地调研、背景调查,针对基金投资进度、基金投资范围、项目储备情况、投资风控管理、投后管理、基金投资收益等绩效考核指标,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完成《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需满足的要求:一、技术服务内容 (一)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1)桌面研究 绩效评价团队针对项目投资进度、基金投资范围、项目储备情况、投资风控管理、投后管理、基金投资收益等绩效考核指标收集相关的书面材料,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 (2)人员访谈、实地调研 绩效评价团队对基金受托机构和管理机构的投资负责人、主要项目负责人、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同时,根据项目研究范围,到已投子基金、被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机构的增值服务情况,以及梳理子基金和被投企业实际运营情况。 (3)背景调查 查阅已投企业网站、政府网站、数据库获得相关资料,通过行业内相关企业及专家的访谈和研究,核实投资项目信息,分析绩效评价结果,总结对于基金未来发展具有切实意义的建议投资建议。 (二)绩效评价工作成果 文件一:《 (略) 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二:《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三:《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领域)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生效签订之日起8周内完成并提交最终稿绩效评价报告。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流程组织评审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 | 50.*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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