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某医院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
二、项目地点: (略)
三、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日常保洁(各类垃圾收集、电梯服务)
(二)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465.3万元(155.1万元/年)
(四)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本项目共1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4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或外资投资企业、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或向他人转让或委加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公示渠道:《军队采购网》(www.http://**)
八、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
地址: (略)
附件:服务参数及要求
(略) (略) 2024年1月3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老外科楼等4个点位保洁服务
二、项目地点: (略)
三、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日常保洁(各类垃圾收集、电梯服务)
(二)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465.3万元(155.1万元/年)
(四)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本项目共1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4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或外资投资企业、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或向他人转让或委加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公示渠道:《军队采购网》(www.http://**)
八、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
地址: (略)
附件:服务参数及要求
(略) (略) 2024年1月31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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