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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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现就(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发布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交付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情况。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算

约300.00万元

三、公示时限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8日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明细参数表

详见附件

(二)拟设置资格条件

1.涉密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研承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承研承建单位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设置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设备维护、培训;质保期期满后,承建方必须继续提供本项目终身技术支持服务,其发生的费用,只收取破损或更换组件的成本费;

3.在满足基本功能情况下,响应建设招标人合理性变更需求(优化系统功能);

4.质保期内,承建方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全系统设备巡检、维护,并在7日内提供巡检书面检测报告;

5.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故障快速响应、日常技术支持、重大活动保障等,制定合理、有效的售后保障措施,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6.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更换的涉密存储部件不予退还;

7.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响应,自接到招标人报修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每次维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送交维修报告;

8.技术资料的提供。承建方应向建设招标人提供系统技术资料一式四套(纸质)及电子版一套。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技术文档;(2)使用手册;(3)安装说明书;(4)主要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格;(5)维护、保养说明书;(6)备品备件清单,包括价格、规格配置、数量等内容。

五、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后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六、信息反馈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江夏区

邮 编: *@*63.com

联系人: 张助理

电 话: *

2024年2月2日

需求明细参数表.xlsx

, (略) ,江夏区,武汉

某部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现就(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发布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交付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情况。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组套包装及维护保养中心配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算

约300.00万元

三、公示时限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8日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明细参数表

详见附件

(二)拟设置资格条件

1.涉密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研承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承研承建单位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设置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设备维护、培训;质保期期满后,承建方必须继续提供本项目终身技术支持服务,其发生的费用,只收取破损或更换组件的成本费;

3.在满足基本功能情况下,响应建设招标人合理性变更需求(优化系统功能);

4.质保期内,承建方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全系统设备巡检、维护,并在7日内提供巡检书面检测报告;

5.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故障快速响应、日常技术支持、重大活动保障等,制定合理、有效的售后保障措施,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6.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更换的涉密存储部件不予退还;

7.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响应,自接到招标人报修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每次维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送交维修报告;

8.技术资料的提供。承建方应向建设招标人提供系统技术资料一式四套(纸质)及电子版一套。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技术文档;(2)使用手册;(3)安装说明书;(4)主要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格;(5)维护、保养说明书;(6)备品备件清单,包括价格、规格配置、数量等内容。

五、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后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六、信息反馈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江夏区

邮 编: *@*63.com

联系人: 张助理

电 话: *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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