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某单位主副食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意向公开第1包
平罗县某单位主副食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意向公开第1包
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2023-VGCBAC-F1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3-VGCBAC-F1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00/年(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最高限价(如有):*.00/年(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 1 | 具体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总预算合计*.00元,据实结算。 |
7.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 (略) 邮箱(*@*26.com) (略) 现场提供原件登记(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石嘴山平台(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44幢3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如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9000.00元,按三年收取。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人:张婷婷 张雪 者娟娟
联系方式:0951-*
邮箱:*@*26.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平罗县某单位
地 址:平罗县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中天 (略)
2024年2月4日
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2023-VGCBAC-F1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3-VGCBAC-F1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00/年(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最高限价(如有):*.00/年(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 1 | 具体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总预算合计*.00元,据实结算。 |
7.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 (略) 邮箱(*@*26.com) (略) 现场提供原件登记(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石嘴山平台(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44幢3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如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9000.00元,按三年收取。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人:张婷婷 张雪 者娟娟
联系方式:0951-*
邮箱:*@*26.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平罗县某单位
地 址:平罗县
联系人: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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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中天 (略)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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