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庐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庐 (略) 2024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庐 (略)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略)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单位实际需求,根据使用年限和车况,现准备采购一台小型客车(五座轿车)用于置换报废,老旧无法维修的公务用车。金额在18万元以内。 | 18 | 2024年03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车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庐 (略)
2024年02月0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庐 (略) 2024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庐 (略)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略)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单位实际需求,根据使用年限和车况,现准备采购一台小型客车(五座轿车)用于置换报废,老旧无法维修的公务用车。金额在18万元以内。 | 18 | 2024年03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车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庐 (略)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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