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01破165号北京市全富木制品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京01破165号北京市全富木制品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因受产业政策、经营管理不善以及过度融资等因素的影响, (略) (略) (以下简称“全富木业”)自2015年以来,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停业至今。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北京 (略) 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5月9日, (略) 第一 (略) 以(2023)京01破申3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全富木业破产清算一案, (略) 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富木业管理人。
目前,全富木业虽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但其名下土地(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全富创客广场)仍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全富木业重整价值及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全富木业重整案件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富木业基本情况
全富木业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3U的营业执照,股东为李福春和吴继红夫妇。公司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全称: (略) (略)
类型: (略)
设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地址: (略) 顺义区仁和地区军营村
营业期限:2049年 10月20日
经营范围:制造木制品;木材加工;销售木材、装饰材料、五金、电工器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略)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种植树木(种苗除外)、花卉;园林绿化服务;园林绿化设计、施工。
二、全富木业资产状况
(一)全富创客广场项目
全富木业名下的创客广场项目具体涉及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在建工程及配套的房屋建筑物,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 (略) 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内,东至铁西路,南至杜杨北街,西至代征道路,北至代征道路,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40,968.7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12年4月27日起2062年4月26日止。暂无相关材料反映其账面价值,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终止日期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准用年限 | 开发程度 | 面积(m2) |
1 | 京(2016)顺义区不动产权第*号 | 2062年4月26日 | 出让 | 工业用地 | 50 | 七通一平 | 40,968.70 |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位于上述国有土地上的全富创客广场项目,涉及1~5栋生产车间及地下车库,均为地上9层和地下2层的建筑物,其中地下2层为含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合计139,912.00平方米,2015年6月6日开工,2017年1月23日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主体结构已完成,处于已封顶的停工状态。
3.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为全富创客广场项目在建工程配套的临时建筑, (略) 顺义区全富创客广场,地上4层,根据《全富创客广场招商中心最终版平面图》图纸,确认该临时建筑的面积为2383.72平方米,建于2016年,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原计划主要作为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招商中心使用,目前为全富木业留守人员的办公地点。
(二)两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1. (略) 顺义区卢各庄集体土地
该地块 (略) 顺义区李桥镇卢各庄村北,东至卢各庄村地,南至卢各庄村地,西至卢各庄村地,北至卢各庄村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8,699.14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50年4月27日止。该宗土地上建有办公楼、宿舍及仓库。2015年被出租给李富使用,租期20年。目前该宗土地及建筑物资产由李富实际控制,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2.天竺镇集体土地
该地块 (略) 顺义区天竺镇天柱路东侧,东至二十里堡村地,南至C库水墙散水外边缘,西至天竺路东侧边沟,北至规划路南边沟,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仓储用地,宗地面积30,071.46平方米(45.09亩),根据全富木业与顺义区天竺镇二十里堡村经济合作社签署的联营占地协议,约定村社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合作经营入股条件,全富木业自行管理联营项目,双方合作期限为25年,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36年10月31日止,管理期间全富木业每年付给村社管理保证金人民币10500元/亩作为村社联营保障,且每5年递增4%至合作期满。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该宗土地上建有一座倒“L”型的三层楼房及其东侧一座四层楼房,但未完工。全富木业于2014年5月30日与债权人高凌风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高凌风以抵偿债务。其后高凌风与北京 (略) 因土地及房屋使用产生纠纷,相关案件 (略) 审理之中。目前,全富木业对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没有控制力,也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两块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准用年限 | 面积(m2) |
1 | 京顺集用(2013)第00001号 | 顺义区李桥镇卢各庄村北 | 集体土地 | 工业用地 | 45 | 18,699.14 |
2 | 京顺集用(2012)第00002号 | 顺义区天竺镇天柱路东侧 | 集体土地 | 仓储用地 | 25 | 30,071.46 |
以上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情况,不代表管理人对全富木业及全富创客广场项目现状的承诺,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调查为准。
(三)其他资产情况
1.经查询北京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全富公司名下登记车辆14辆,管理人已接管4辆。
2.在被执行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尚有全富木业名下的变压器设备以及400余棵树木等。
3.有效商标2个。资产最终价值以评估数值为准。
三、全富木业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208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07,528,970元,其中申报抵押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2,258,400.00元,申报税款债权2,973,897.12元,初步核查职工债权5,654,395.16元。最终负债情 (略) 裁定的数据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招募投资人的思路及目的1.招募思路。全富木业拟通过多元化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收购等。
2.招募目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全富木业的资产结构,盘活全富创客广场在建工程项目,提高资产整体价值,有效化解债务危机。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全富木业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参与投资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以上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全富木业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最近一年内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10)投资方案;
(11)100万元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12)自愿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全富木业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由意向投资人将上述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名下建立的保证金账户中或者提供等额银行保函)。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需与全富木业签订意向投资协议,相关细节在意向投资协议另行约定。
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交纳报名保证金,应事先征得管理人的同意,投资人所出具的银行保函必须为不附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
为依法推进全富木业重整进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意向投资人在缴纳10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就全富木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于尽职调查结束后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1)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文件一式四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在投资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意向投资人修改投资文件的,最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且应按前述投资文件的提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最终文件。
(四)意向投资人的确定对在规定时间内若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将由债权人委员会(3人)、债务人(1人)、职工代表(1人)、管理人(2人)组成七人评选小组采取多数决方式对报名资料进行评议,评议主要从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保证金缴纳、意向投资人业绩、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及履约能力证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一位意向投资人。评定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后3日内。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直接认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评议期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的情况下,若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的重组协议或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的,或未 (略) 裁定批准的,则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洋、杨宜然
联系电话:*、*
报名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4日中午12时;
文件提交地址: (略) 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 (略) 尚公律师事务所。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了解全富木业的详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1.本公告所列示的关于所有全富木业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应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对从全富木业或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等,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全富木业或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全富木业或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预招募程序以及未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全富木业名下在建工程项目因多年积水浸泡,不排除对在建工程结构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如需对在建工程主体进行探伤或其他检测鉴定时,须征得全富木业管理人的同意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进行排水作业或其他必要措施。
5.全富木业目前尚在破产清算程序之中, (略) 第一 (略) 能否依法受理全富木业的重整申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6.本招募公告由全富木业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全富木业管理人。如招募工作安排因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全富木业管理人可在后续通知后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因受产业政策、经营管理不善以及过度融资等因素的影响, (略) (略) (以下简称“全富木业”)自2015年以来,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停业至今。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北京 (略) 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5月9日, (略) 第一 (略) 以(2023)京01破申3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全富木业破产清算一案, (略) 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富木业管理人。
目前,全富木业虽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但其名下土地(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全富创客广场)仍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全富木业重整价值及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全富木业重整案件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富木业基本情况
全富木业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3U的营业执照,股东为李福春和吴继红夫妇。公司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全称: (略) (略)
类型: (略)
设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地址: (略) 顺义区仁和地区军营村
营业期限:2049年 10月20日
经营范围:制造木制品;木材加工;销售木材、装饰材料、五金、电工器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略)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种植树木(种苗除外)、花卉;园林绿化服务;园林绿化设计、施工。
二、全富木业资产状况
(一)全富创客广场项目
全富木业名下的创客广场项目具体涉及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在建工程及配套的房屋建筑物,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 (略) 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内,东至铁西路,南至杜杨北街,西至代征道路,北至代征道路,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40,968.7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12年4月27日起2062年4月26日止。暂无相关材料反映其账面价值,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终止日期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准用年限 | 开发程度 | 面积(m2) |
1 | 京(2016)顺义区不动产权第*号 | 2062年4月26日 | 出让 | 工业用地 | 50 | 七通一平 | 40,968.70 |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位于上述国有土地上的全富创客广场项目,涉及1~5栋生产车间及地下车库,均为地上9层和地下2层的建筑物,其中地下2层为含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合计139,912.00平方米,2015年6月6日开工,2017年1月23日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主体结构已完成,处于已封顶的停工状态。
3.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为全富创客广场项目在建工程配套的临时建筑, (略) 顺义区全富创客广场,地上4层,根据《全富创客广场招商中心最终版平面图》图纸,确认该临时建筑的面积为2383.72平方米,建于2016年,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原计划主要作为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招商中心使用,目前为全富木业留守人员的办公地点。
(二)两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1. (略) 顺义区卢各庄集体土地
该地块 (略) 顺义区李桥镇卢各庄村北,东至卢各庄村地,南至卢各庄村地,西至卢各庄村地,北至卢各庄村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8,699.14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50年4月27日止。该宗土地上建有办公楼、宿舍及仓库。2015年被出租给李富使用,租期20年。目前该宗土地及建筑物资产由李富实际控制,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2.天竺镇集体土地
该地块 (略) 顺义区天竺镇天柱路东侧,东至二十里堡村地,南至C库水墙散水外边缘,西至天竺路东侧边沟,北至规划路南边沟,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富木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仓储用地,宗地面积30,071.46平方米(45.09亩),根据全富木业与顺义区天竺镇二十里堡村经济合作社签署的联营占地协议,约定村社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合作经营入股条件,全富木业自行管理联营项目,双方合作期限为25年,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36年10月31日止,管理期间全富木业每年付给村社管理保证金人民币10500元/亩作为村社联营保障,且每5年递增4%至合作期满。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该宗土地上建有一座倒“L”型的三层楼房及其东侧一座四层楼房,但未完工。全富木业于2014年5月30日与债权人高凌风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高凌风以抵偿债务。其后高凌风与北京 (略) 因土地及房屋使用产生纠纷,相关案件 (略) 审理之中。目前,全富木业对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没有控制力,也暂无相关材料反应其账面价值。
两块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准用年限 | 面积(m2) |
1 | 京顺集用(2013)第00001号 | 顺义区李桥镇卢各庄村北 | 集体土地 | 工业用地 | 45 | 18,699.14 |
2 | 京顺集用(2012)第00002号 | 顺义区天竺镇天柱路东侧 | 集体土地 | 仓储用地 | 25 | 30,071.46 |
以上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情况,不代表管理人对全富木业及全富创客广场项目现状的承诺,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调查为准。
(三)其他资产情况
1.经查询北京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全富公司名下登记车辆14辆,管理人已接管4辆。
2.在被执行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尚有全富木业名下的变压器设备以及400余棵树木等。
3.有效商标2个。资产最终价值以评估数值为准。
三、全富木业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208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07,528,970元,其中申报抵押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2,258,400.00元,申报税款债权2,973,897.12元,初步核查职工债权5,654,395.16元。最终负债情 (略) 裁定的数据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招募投资人的思路及目的1.招募思路。全富木业拟通过多元化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收购等。
2.招募目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全富木业的资产结构,盘活全富创客广场在建工程项目,提高资产整体价值,有效化解债务危机。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全富木业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参与投资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以上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全富木业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最近一年内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10)投资方案;
(11)100万元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12)自愿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全富木业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由意向投资人将上述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名下建立的保证金账户中或者提供等额银行保函)。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需与全富木业签订意向投资协议,相关细节在意向投资协议另行约定。
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交纳报名保证金,应事先征得管理人的同意,投资人所出具的银行保函必须为不附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
为依法推进全富木业重整进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意向投资人在缴纳10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就全富木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于尽职调查结束后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1)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文件一式四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在投资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意向投资人修改投资文件的,最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且应按前述投资文件的提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最终文件。
(四)意向投资人的确定对在规定时间内若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将由债权人委员会(3人)、债务人(1人)、职工代表(1人)、管理人(2人)组成七人评选小组采取多数决方式对报名资料进行评议,评议主要从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保证金缴纳、意向投资人业绩、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及履约能力证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一位意向投资人。评定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后3日内。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直接认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评议期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的情况下,若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的重组协议或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的,或未 (略) 裁定批准的,则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洋、杨宜然
联系电话:*、*
报名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4日中午12时;
文件提交地址: (略) 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 (略) 尚公律师事务所。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了解全富木业的详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1.本公告所列示的关于所有全富木业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应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对从全富木业或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等,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全富木业或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全富木业或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预招募程序以及未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全富木业名下在建工程项目因多年积水浸泡,不排除对在建工程结构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如需对在建工程主体进行探伤或其他检测鉴定时,须征得全富木业管理人的同意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进行排水作业或其他必要措施。
5.全富木业目前尚在破产清算程序之中, (略) 第一 (略) 能否依法受理全富木业的重整申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6.本招募公告由全富木业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全富木业管理人。如招募工作安排因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全富木业管理人可在后续通知后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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