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2024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外包服务项目
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2024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外包服务项目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外包服务项目 | 本项目计划在浦东 (略) 场监督管理所派驻调解员,调解浦东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移交的消费纠纷。 项目服务期;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业务培训。 目标要求:服务期内,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投诉件,若有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结,协助办结数不低于28000 件;若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纳入人民调解程序进行处理,截至项目服务期届满,消费纠纷调解成功数不低于6500件。纳入人民调解程序的案件,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需记录在案,调解成功的需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详细记录口头协议内容;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及时终止,并出具终止通知书或详细记录口头通知情况,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 本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 | * | 2024年03月 | |
2 | 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调解服务项目 | 本项目计划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在“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金海路1000号)及浦东 (略) 10个业务审判庭和9个派出法庭(*家嘴法庭、川沙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周浦法庭、临港新城法庭、惠南法庭、自贸区法庭)的工作点位配备调解员/调解秘书,组织调解当事人 (略) 、区司法局等引导,或自行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获悉,于诉讼外将纠纷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同时,配套设置窗口咨询接待人员、案件调度人员负责一体化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引导、法律咨询宣传、纠纷统筹调度、对接基层调解、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服务期内,通过一体化服务中心平台化解纠纷量不少于3500件,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纠纷,解决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项目期限 1 年。 服务目标:调解过程要有规范记录,整体流程完善,包含有效回访,卷宗材料规范齐全,调解成功量不少于3500件,投诉率低于0.1%。 本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 | * | 2024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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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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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外包服务项目 | 本项目计划在浦东 (略) 场监督管理所派驻调解员,调解浦东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移交的消费纠纷。 项目服务期;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业务培训。 目标要求:服务期内,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投诉件,若有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结,协助办结数不低于28000 件;若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纳入人民调解程序进行处理,截至项目服务期届满,消费纠纷调解成功数不低于6500件。纳入人民调解程序的案件,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需记录在案,调解成功的需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详细记录口头协议内容;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及时终止,并出具终止通知书或详细记录口头通知情况,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 本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 | * | 2024年03月 | |
2 | 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调解服务项目 | 本项目计划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在“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金海路1000号)及浦东 (略) 10个业务审判庭和9个派出法庭(*家嘴法庭、川沙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周浦法庭、临港新城法庭、惠南法庭、自贸区法庭)的工作点位配备调解员/调解秘书,组织调解当事人 (略) 、区司法局等引导,或自行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获悉,于诉讼外将纠纷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同时,配套设置窗口咨询接待人员、案件调度人员负责一体化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引导、法律咨询宣传、纠纷统筹调度、对接基层调解、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服务期内,通过一体化服务中心平台化解纠纷量不少于3500件,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纠纷,解决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项目期限 1 年。 服务目标:调解过程要有规范记录,整体流程完善,包含有效回访,卷宗材料规范齐全,调解成功量不少于3500件,投诉率低于0.1%。 本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 | * | 2024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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