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平安建设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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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平安建设安保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平安建设安保服务 需求概况:为保障湖南地区良好社区治安环境,加强区域内治安管理的力度,街道在制订、落实管理体制、机制、夯实管理基础的同时,引入社会力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参与社区平安建设。为有效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行为,特提出社区平安建设服务招标需求如下: 1、管理内容 1)参加重要节点、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维护社会面稳定工作; 2)参加社区内酒吧等娱乐场所门口及周边等案事件高发地区的治安巡逻,协助配合处置治安问题; 3)淮海中路、陕西南路、新乐路、襄阳北路围合区域及周边等黄牛聚集地区治安巡逻;淮海中路(环茂广场周边)、武康路、安福路、乌鲁木齐中路等重点区域、路段的治安巡逻; 4)参与街道组织的各项集中整治工作,根据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5)重要目标及周边地区治安巡逻。 6)配合做好日常执勤及值班工作; 7)其他安排事项。 2、管理要求 1)不与管理对象发生争吵、斗殴现象,不得收受管理对象钱、物等,遵守社区平安建设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2)管理时间: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根据变化,适当调整)。 3)人员素质要求:①年龄18-55周岁;②退*军人优先;③身体健康;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 4)日常管理人员需具有良好身体素质、无前科,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熟悉社区平安建设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配合地区做好日常应急整治工作。 5)共需社区平安建设管理服务人员34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4人),服务机构需根据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得体,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6)以上岗位均应确保全年365天有人值守,不发生脱岗情况。 7)具体派出人员务工手续、薪金发放、保险缴纳及工作时间安排等事宜由服务机构负责,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的规定。 8)街道如发现派出人员工作存在问题向服务机构提出更换要求,服务机构应按街道要求进行更换。 9)服务机构需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质量管理、项目人员管理等,并执行街道所发出的管理指令。 3、考核标准 1)由街道针对不同管理项目制定日常考核标准,对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提出考核要求。 2)服务机构应根据街道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育派出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3)如派出人员工作发生以下情况将按与服务机构约定给予一定处罚:一是管理区域内管理效果未达到街道提出的要求, (略) 民巡访团投诉,三是上级检查有缺陷,四是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影响街道办事处形象。 4)如派出人员在工作中受到街道主要领导以上表扬或受媒体表扬,街道将根据与服务机构约定给予一定奖励。 5)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有存在问题,经街道指出后,服务机构仍不予以纠正和整改,街道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 2024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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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平安建设安保服务 需求概况:为保障湖南地区良好社区治安环境,加强区域内治安管理的力度,街道在制订、落实管理体制、机制、夯实管理基础的同时,引入社会力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参与社区平安建设。为有效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行为,特提出社区平安建设服务招标需求如下: 1、管理内容 1)参加重要节点、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维护社会面稳定工作; 2)参加社区内酒吧等娱乐场所门口及周边等案事件高发地区的治安巡逻,协助配合处置治安问题; 3)淮海中路、陕西南路、新乐路、襄阳北路围合区域及周边等黄牛聚集地区治安巡逻;淮海中路(环茂广场周边)、武康路、安福路、乌鲁木齐中路等重点区域、路段的治安巡逻; 4)参与街道组织的各项集中整治工作,根据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5)重要目标及周边地区治安巡逻。 6)配合做好日常执勤及值班工作; 7)其他安排事项。 2、管理要求 1)不与管理对象发生争吵、斗殴现象,不得收受管理对象钱、物等,遵守社区平安建设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2)管理时间: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根据变化,适当调整)。 3)人员素质要求:①年龄18-55周岁;②退*军人优先;③身体健康;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 4)日常管理人员需具有良好身体素质、无前科,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熟悉社区平安建设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配合地区做好日常应急整治工作。 5)共需社区平安建设管理服务人员34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4人),服务机构需根据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得体,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6)以上岗位均应确保全年365天有人值守,不发生脱岗情况。 7)具体派出人员务工手续、薪金发放、保险缴纳及工作时间安排等事宜由服务机构负责,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的规定。 8)街道如发现派出人员工作存在问题向服务机构提出更换要求,服务机构应按街道要求进行更换。 9)服务机构需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质量管理、项目人员管理等,并执行街道所发出的管理指令。 3、考核标准 1)由街道针对不同管理项目制定日常考核标准,对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提出考核要求。 2)服务机构应根据街道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育派出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3)如派出人员工作发生以下情况将按与服务机构约定给予一定处罚:一是管理区域内管理效果未达到街道提出的要求, (略) 民巡访团投诉,三是上级检查有缺陷,四是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影响街道办事处形象。 4)如派出人员在工作中受到街道主要领导以上表扬或受媒体表扬,街道将根据与服务机构约定给予一定奖励。 5)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有存在问题,经街道指出后,服务机构仍不予以纠正和整改,街道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 2024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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