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需求参数公示
我院拟对2024-2026年度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意向、需求参数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预算金额 | 初步技术参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某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略) (略) | 以年度实际零星工程审计结果为准 | 详见附件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考评合格,续签一年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确定3家单位进入零星工程施工库;
2.供应商报优惠下浮率。
(二)售后服务
1.维修完毕后未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须无条件整改,如整改后仍旧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或在7日内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所有维修自工程完工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不少于一年。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材料价格:以施工当期《九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有的主材价格按照造价信息中的价格计取,施工当期《九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主材价格由招标人通过询价或比质比价方式确定主材价格。
(2)结算依据:以施 (略) 发布的计价政策为依据,以施工期间执行的《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和《 (略)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定额标准下浮审计结算。
2.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控制价的80%,经军队审计部门审核,或军队指定审计单位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2)控制价款为*方完成*方发包工程包工包料的包干价,*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款项。
(3)*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按审批程序完成支付结算价款,同时按合同扣留质保金。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维修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基础设施改扩建,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强弱电维修和改造,其他零星整修项目等。
(二)服务要求:
1.正常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5小时内到场维修,紧急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维修时间完成维修(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2.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安全管理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安全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必须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季节、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2)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周围防护,做好充分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备,施工结束后必须工完场净,确保满足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维修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
(5)工程项目的标准: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所涉及的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②根据维修施工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还应满足业主现场需求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③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一、二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和施工安装时,批量采购材料应出具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书,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4.报修流程:
(1)由科室、家属区住户或相关人员填写报修申请单,并对整修(维修)部位拍照确认。
(2)由保障处分管零星工程助理员会同纪检、财务人员共同摇号确定零星工程施工单位。
(3)编制预算清单,依据预算、维修性质和规模,按程序报批。
5000元以下的项目,按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库排列顺序组织零星维修,若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放弃该项目,则按顺位补充;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依据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库采取直接摇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零星工程单位库中所有愿意参加该项目的单位依据清单进行报价,最低价单位为施工单位。所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标人研究确定最终组织形式。
(4)零星工程单位完工后,提交竣工报告附影像资料及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由保障处分管零星工程助理员会同审计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终审。
(5)应急和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因项目特殊性, (略) 领导同意后及时组织,以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
5.验收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招标人存档。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方式:*
某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需求参数公示
我院拟对2024-2026年度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意向、需求参数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预算金额 | 初步技术参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某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略) (略) | 以年度实际零星工程审计结果为准 | 详见附件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考评合格,续签一年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确定3家单位进入零星工程施工库;
2.供应商报优惠下浮率。
(二)售后服务
1.维修完毕后未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须无条件整改,如整改后仍旧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或在7日内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所有维修自工程完工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不少于一年。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材料价格:以施工当期《九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有的主材价格按照造价信息中的价格计取,施工当期《九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主材价格由招标人通过询价或比质比价方式确定主材价格。
(2)结算依据:以施 (略) 发布的计价政策为依据,以施工期间执行的《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和《 (略)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定额标准下浮审计结算。
2.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控制价的80%,经军队审计部门审核,或军队指定审计单位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2)控制价款为*方完成*方发包工程包工包料的包干价,*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款项。
(3)*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按审批程序完成支付结算价款,同时按合同扣留质保金。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维修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基础设施改扩建,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强弱电维修和改造,其他零星整修项目等。
(二)服务要求:
1.正常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5小时内到场维修,紧急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维修时间完成维修(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2.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安全管理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安全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必须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季节、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2)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周围防护,做好充分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备,施工结束后必须工完场净,确保满足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维修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
(5)工程项目的标准: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所涉及的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②根据维修施工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还应满足业主现场需求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③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一、二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和施工安装时,批量采购材料应出具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书,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4.报修流程:
(1)由科室、家属区住户或相关人员填写报修申请单,并对整修(维修)部位拍照确认。
(2)由保障处分管零星工程助理员会同纪检、财务人员共同摇号确定零星工程施工单位。
(3)编制预算清单,依据预算、维修性质和规模,按程序报批。
5000元以下的项目,按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库排列顺序组织零星维修,若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放弃该项目,则按顺位补充;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依据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库采取直接摇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零星工程单位库中所有愿意参加该项目的单位依据清单进行报价,最低价单位为施工单位。所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标人研究确定最终组织形式。
(4)零星工程单位完工后,提交竣工报告附影像资料及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由保障处分管零星工程助理员会同审计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终审。
(5)应急和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因项目特殊性, (略) 领导同意后及时组织,以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
5.验收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招标人存档。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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