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2月至3月第一批次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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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2月至3月第一批次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2月至3月第一批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巡逻警察大队食堂配餐食品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 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50.0000 2024年03月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2月2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2月至3月第一批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巡逻警察大队食堂配餐食品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 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50.0000 2024年03月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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