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SZS)* | 项目名称: | 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一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1)投标人须提供有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兽药GMP证书及投标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3)投标人须提供批签发报告,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批签发报告。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质量保证1 | 15 |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免疫失败出现疫情,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3 | 质量保证2 | 15 |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副反应导致畜禽死亡或流产造成损失,制定补偿方案及保证措施,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方案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保证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4 | 质量保证3 | 15 | 投标人承诺非使用方原因,疫苗出现形态、性能、包装破损、免疫效果普遍偏低、副反应普遍增大等原因,制定具体补救措施,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5 | 配送方案 | 15 | 投标人承诺产品出厂至送到目的地,投标人按照疫苗运输保存条件提供全程冷链车设备配送、有全程温控记录设备及供货时提供完整数据,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6 | 技术服务 | 5 | 投标人承诺为使用方制定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等服务方案,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方案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按以2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2.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1.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0.5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7 | 服务承诺 | 5 | 1、①当供货疫苗有效期为12个月的,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均在8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7个月及以上的得1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少于7个月的不得分。 ②当供货疫苗有效期为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的,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13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10个月及以上的得1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少于10个月的不得分。 注:以上所有承诺满分为2分,若本标段需同时提供两种有效期的疫苗,须同时满足以上相应承诺方可得对应的分值;否则,按承诺送达时剩余有效期低的予以评审打分。 2、投标人承诺紧急情况情况下12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有切实可行交货计划的得3分,交货计划操作性较好的得2分,交货计划不完善的得1 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SZS)* | 项目名称: | 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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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2024年惠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一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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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投标人须提供有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兽药GMP证书及投标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3)投标人须提供批签发报告,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批签发报告。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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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质量保证1 | 15 |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免疫失败出现疫情,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3 | 质量保证2 | 15 |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副反应导致畜禽死亡或流产造成损失,制定补偿方案及保证措施,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方案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保证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4 | 质量保证3 | 15 | 投标人承诺非使用方原因,疫苗出现形态、性能、包装破损、免疫效果普遍偏低、副反应普遍增大等原因,制定具体补救措施,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5 | 配送方案 | 15 | 投标人承诺产品出厂至送到目的地,投标人按照疫苗运输保存条件提供全程冷链车设备配送、有全程温控记录设备及供货时提供完整数据,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内容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3、措施可行、内容详实、重点准确; 按以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6 | 技术服务 | 5 | 投标人承诺为使用方制定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等服务方案,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 2、方案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 按以2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2.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1.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0.5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7 | 服务承诺 | 5 | 1、①当供货疫苗有效期为12个月的,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均在8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7个月及以上的得1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少于7个月的不得分。 ②当供货疫苗有效期为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的,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13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10个月及以上的得1分,承诺送达时所有疫苗的剩余有效期在少于10个月的不得分。 注:以上所有承诺满分为2分,若本标段需同时提供两种有效期的疫苗,须同时满足以上相应承诺方可得对应的分值;否则,按承诺送达时剩余有效期低的予以评审打分。 2、投标人承诺紧急情况情况下12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有切实可行交货计划的得3分,交货计划操作性较好的得2分,交货计划不完善的得1 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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