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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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


(略) (略) 2024年0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4年0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3.预算总价:24万元/年,72万元/3年(以实际标识标牌安装量结算) 二、供货期限 本项目供货服务期为:3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所供货标识标牌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达到国家质量执行标准、行业标准,并且是合格的全新产品。 2.供货时限:成交方需在5分钟内响应,15分钟内自带配套工具到达现场对接,24小时内完成标识标牌的方案设计。如遇创文、创卫、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或立行立改的标识标牌须在采购方指定时限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4小时。其他正常情况下3个日历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成单次需求的标识标牌,不得因大小、数量、材质、制作工艺、设计内容多少、人员不足等因素逾期安装,不得累积制作。成交方所供的标识标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采购方需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成交方自行承担损失。 3.质保期:室内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质保不低于3年(含户外发光字),室外及地面安装的标识标牌质保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维修人员在收到报修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完成修复、整改。
72
2024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02月23日


(略) (略) 2024年0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4年0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3.预算总价:24万元/年,72万元/3年(以实际标识标牌安装量结算) 二、供货期限 本项目供货服务期为:3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所供货标识标牌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达到国家质量执行标准、行业标准,并且是合格的全新产品。 2.供货时限:成交方需在5分钟内响应,15分钟内自带配套工具到达现场对接,24小时内完成标识标牌的方案设计。如遇创文、创卫、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或立行立改的标识标牌须在采购方指定时限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4小时。其他正常情况下3个日历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成单次需求的标识标牌,不得因大小、数量、材质、制作工艺、设计内容多少、人员不足等因素逾期安装,不得累积制作。成交方所供的标识标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采购方需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成交方自行承担损失。 3.质保期:室内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质保不低于3年(含户外发光字),室外及地面安装的标识标牌质保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维修人员在收到报修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完成修复、整改。
72
2024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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