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示,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 | 开展1架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和5架某飞行器研制,包括: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结构设计与制造;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动力系统选型与适配调试;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航电与控制系统设计、开发与联调联试;投放控制系统设计、加工与调试;某飞行器系统的设计、制造、总装、集成测试等工作。 |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结构设计与制造 (1)机身、机翼、尾翼等结构部分设计、制造与装配; (2)起落架、刹车等系统设计、制造与调试; (3)平台内金属连接件、各舱门铰链等附件设计、加工制造与调试; (4)控制舵机选型、安装与联调测试(含线缆、连接件等配件); 2、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动力系统选型与适配安装测试 (1)发动机动力与螺旋桨推进系统选型; (2)发电机、储能与机上能源管理系统研制; (3)动力与能源系统适配安装与调试; 3、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航电与控制系统 (1)多余度飞行控制系统开发与联调测试; (2)测控链路选型、安装与联调测试; 4、投放系统设计与制造 (1)基于投放平台满足不少于20个载荷单元的集束投放系统设计; (2)投放系统制造与安装测试; 5、某飞行器 (1)某飞行器飞行平台设计、开发与调试; (2)多机集群协同控制地面站开发与调试; 6、系统集成与飞行测试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投放系统与5架某飞行器的系统集成; (2)配合完成地面滑跑与飞行验证试验。 (二)技术指标和参数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总体指标 (1)航时:≥6h; (2)航程:≥1000km(设计保证); (3)最大起飞重量:≥1.2吨; (4)整体储运空间:≥0.8×0.8×4m3(设计保证); (5)空机结构重量:≤600kg; (6)飞行速度:150-200km/h; (7)升限:≥5000m(设计保证); (8)油箱容积:≥250L; (9)起降距离:≤800m; (10)具备尾舱门装载和腹部舱门投放能力; 2、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能源与动力系统 (1)活塞发动机,双发前拉构型设计; (2)机载发电机供电能力:≥4kw; (3)机载能源管理系统,具备发电机、储能电池电源管理、飞控、载荷等电压转换等功能,可实现飞控系统、动力系统独立开关控制,在线监测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可输出电压:12V和24V,供电电压波动:≤±0.1V,12V连续供电能力:≥200w,24V连续供电能力:≥1.2kw;具备5通道可控28V母线输出,带过流保护,每通道供电能力大≥500w; (4)储能电池2组,分别为12V和24V,12V电池组容量:≥50Ah,24V电池组容量:≥100Ah; 3、航电与控制系统 (1)多余度飞行控制系统中,导航设备与飞行控制计算机冗余备份数量均不少于3余度; (2)具备自主起飞、自主降落、航路自主飞行等功能; (3)舵机数量:≥10个,单体重量:≤800g,舵机最大扭矩:≥300kg.cm,额定工作电压24V; (4)测控通信带宽:≥2Mbps,通信距离:≥100km(设计保证); 4、投放系统设计与制造 (1)投放系统满足不少于20个物体的空中投放,投放物体的包络尺寸:≤φ200×1500mm,投放物体重量:≤20kg; (2)投放系统空重:≤100kg; (3)投放系统外包络尺寸:≤0.8×0.8×4m3; (4)投放形式采用机械式投放或气动投放形式; 5、某飞行器 (1)某平台速度适应范围:10-50m/s; (2)航程:≥60km; (3)折叠运载尺寸:≤φ200×1500mm,重量:≤20kg; (4)负载能力:≥3kg,航时:≥40min; (5)俯冲最大速度:≥60m/s;末端导引精度:CEP≤3m; (6)集群控制数量:≥5架,支持实时接入航迹规划数据; 6、集成测试与验证试验 (1)根据*方需求完成平台整体涂装设计与实施; (2)根据*方总体设计要求完成地面集成、滑跑测试; (3)开展不少于2个架次的飞行验证试验。 | 810万元 | 2024年 |
三、公示时间
发布之日起30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其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鲁老师、朱助理
电话:0731-*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采购意向公示,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与某飞行器系统 | 开展1架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和5架某飞行器研制,包括: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结构设计与制造;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动力系统选型与适配调试;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航电与控制系统设计、开发与联调联试;投放控制系统设计、加工与调试;某飞行器系统的设计、制造、总装、集成测试等工作。 |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结构设计与制造 (1)机身、机翼、尾翼等结构部分设计、制造与装配; (2)起落架、刹车等系统设计、制造与调试; (3)平台内金属连接件、各舱门铰链等附件设计、加工制造与调试; (4)控制舵机选型、安装与联调测试(含线缆、连接件等配件); 2、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动力系统选型与适配安装测试 (1)发动机动力与螺旋桨推进系统选型; (2)发电机、储能与机上能源管理系统研制; (3)动力与能源系统适配安装与调试; 3、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航电与控制系统 (1)多余度飞行控制系统开发与联调测试; (2)测控链路选型、安装与联调测试; 4、投放系统设计与制造 (1)基于投放平台满足不少于20个载荷单元的集束投放系统设计; (2)投放系统制造与安装测试; 5、某飞行器 (1)某飞行器飞行平台设计、开发与调试; (2)多机集群协同控制地面站开发与调试; 6、系统集成与飞行测试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投放系统与5架某飞行器的系统集成; (2)配合完成地面滑跑与飞行验证试验。 (二)技术指标和参数 1、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总体指标 (1)航时:≥6h; (2)航程:≥1000km(设计保证); (3)最大起飞重量:≥1.2吨; (4)整体储运空间:≥0.8×0.8×4m3(设计保证); (5)空机结构重量:≤600kg; (6)飞行速度:150-200km/h; (7)升限:≥5000m(设计保证); (8)油箱容积:≥250L; (9)起降距离:≤800m; (10)具备尾舱门装载和腹部舱门投放能力; 2、大载重空中投放平台能源与动力系统 (1)活塞发动机,双发前拉构型设计; (2)机载发电机供电能力:≥4kw; (3)机载能源管理系统,具备发电机、储能电池电源管理、飞控、载荷等电压转换等功能,可实现飞控系统、动力系统独立开关控制,在线监测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可输出电压:12V和24V,供电电压波动:≤±0.1V,12V连续供电能力:≥200w,24V连续供电能力:≥1.2kw;具备5通道可控28V母线输出,带过流保护,每通道供电能力大≥500w; (4)储能电池2组,分别为12V和24V,12V电池组容量:≥50Ah,24V电池组容量:≥100Ah; 3、航电与控制系统 (1)多余度飞行控制系统中,导航设备与飞行控制计算机冗余备份数量均不少于3余度; (2)具备自主起飞、自主降落、航路自主飞行等功能; (3)舵机数量:≥10个,单体重量:≤800g,舵机最大扭矩:≥300kg.cm,额定工作电压24V; (4)测控通信带宽:≥2Mbps,通信距离:≥100km(设计保证); 4、投放系统设计与制造 (1)投放系统满足不少于20个物体的空中投放,投放物体的包络尺寸:≤φ200×1500mm,投放物体重量:≤20kg; (2)投放系统空重:≤100kg; (3)投放系统外包络尺寸:≤0.8×0.8×4m3; (4)投放形式采用机械式投放或气动投放形式; 5、某飞行器 (1)某平台速度适应范围:10-50m/s; (2)航程:≥60km; (3)折叠运载尺寸:≤φ200×1500mm,重量:≤20kg; (4)负载能力:≥3kg,航时:≥40min; (5)俯冲最大速度:≥60m/s;末端导引精度:CEP≤3m; (6)集群控制数量:≥5架,支持实时接入航迹规划数据; 6、集成测试与验证试验 (1)根据*方需求完成平台整体涂装设计与实施; (2)根据*方总体设计要求完成地面集成、滑跑测试; (3)开展不少于2个架次的飞行验证试验。 | 810万元 | 2024年 |
三、公示时间
发布之日起30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其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鲁老师、朱助理
电话:073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