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意向公开第1包
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意向公开第1包
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意向公开(2024-JQXNZZ-F1003)(第1包)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75.00
预计采购时间:2024-3-18
项目编号:2024-JQXNZZ-F1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
2.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 | 3年(从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 油罐容积、温度计、密度计、粘度计、电导率仪、电子天平、流量计、加油机、量油尺、秒表、气压表 | 75.00 | 2024.3.18 | 每年约25万检定金额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证明材料所含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品目中须包含本项目所有品目)。
三、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丰台区
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意向公开(2024-JQXNZZ-F1003)(第1包)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75.00
预计采购时间:2024-3-18
项目编号:2024-JQXNZZ-F1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
2.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油料化验计量器具检定 | 3年(从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 油罐容积、温度计、密度计、粘度计、电导率仪、电子天平、流量计、加油机、量油尺、秒表、气压表 | 75.00 | 2024.3.18 | 每年约25万检定金额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证明材料所含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品目中须包含本项目所有品目)。
三、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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