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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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2-27 09:45:2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编号 8a7e9dc48de1a*de82bc5612c22
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持续深 (略) 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项目
标的名称:持续深 (略) 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引进专业科技服务团队,建立事前研判预警—事中调度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的污染天气全链条应对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同时保持大气污染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的常态化更新。此外,通过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多源数据融合和可视化展现,结合技术服务团队及专家力量,开展专题分析、专项监管以及成效评估,为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提供支持,从 (略)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需满足的要求:统筹用于应急预警及强化减排措施编制、数据综合评估、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清单和精细化措施方案编制等。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2,846,400.00 2024年04月
2 (略) 加强涉VOCs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的名称: (略) 加强涉VOCs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典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网络,加强工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工业集群和所属企业治气水平。
需满足的要求:在典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网络,加强工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工业集群和所属企业治气水平。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5,000,000.00 2024年04月
3 (略) 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监测设备升级项目
标的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监测设备升级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以及站房进行升级或改造以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标准,包括购置PM2.5、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各7台和站房改造,顺 (略) “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优化调整, (略) 总体发展需要,科 (略) 环境空气质量。
需满足的要求: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需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的标准,PM2.5、PM10监测设备需完成手工监测比对合格的验收手续,并通过国家组织的2024年夏、冬两季手工比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改造应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144号)对站房的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5,000,000.00 2024年04月
4 (略)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整合项目
标的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整合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对20台现有颗粒物设备进行手工比对监测验收,包括设备拆装、运输、手工比对、比对站房改造和验收等。 2.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进行改造以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标准。 3.租用20台颗粒物设备用于调用镇街设备期间(一年半左右)数据考核使用,包括设备安装、拆除以及恢复原状。
需满足的要求: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需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的标准,即对20台现有颗粒物设备(PM2.5、PM10监测设备)完成手工监测比对合格的验收手续,并通过国家组织的2024年夏、冬两季手工比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改造应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144号)对站房的相关要求。租用设备应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500,000.00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02月27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2-27 09:45:2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编号 8a7e9dc48de1a*de82bc5612c22
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持续深 (略) 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项目
标的名称:持续深 (略) 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引进专业科技服务团队,建立事前研判预警—事中调度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的污染天气全链条应对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同时保持大气污染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的常态化更新。此外,通过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多源数据融合和可视化展现,结合技术服务团队及专家力量,开展专题分析、专项监管以及成效评估,为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提供支持,从 (略)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需满足的要求:统筹用于应急预警及强化减排措施编制、数据综合评估、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清单和精细化措施方案编制等。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2,846,400.00 2024年04月
2 (略) 加强涉VOCs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的名称: (略) 加强涉VOCs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典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网络,加强工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工业集群和所属企业治气水平。
需满足的要求:在典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网络,加强工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工业集群和所属企业治气水平。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5,000,000.00 2024年04月
3 (略) 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监测设备升级项目
标的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监测设备升级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以及站房进行升级或改造以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标准,包括购置PM2.5、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各7台和站房改造,顺 (略) “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优化调整, (略) 总体发展需要,科 (略) 环境空气质量。
需满足的要求: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需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的标准,PM2.5、PM10监测设备需完成手工监测比对合格的验收手续,并通过国家组织的2024年夏、冬两季手工比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改造应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144号)对站房的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5,000,000.00 2024年04月
4 (略)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整合项目
标的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整合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对20台现有颗粒物设备进行手工比对监测验收,包括设备拆装、运输、手工比对、比对站房改造和验收等。 2.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进行改造以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标准。 3.租用20台颗粒物设备用于调用镇街设备期间(一年半左右)数据考核使用,包括设备安装、拆除以及恢复原状。
需满足的要求: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监测设备需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接收的标准,即对20台现有颗粒物设备(PM2.5、PM10监测设备)完成手工监测比对合格的验收手续,并通过国家组织的2024年夏、冬两季手工比对。拟升级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点位的站房改造应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144号)对站房的相关要求。租用设备应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500,000.00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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