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专业场地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飞行专业场地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飞行专业场地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飞行专业场地)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在4个单位(四川×1、山西×3)各建设1个飞行专业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每个场地各包含6套VR定位与显示设备和相应支撑硬件,结合机场区域二、三维地景(4个机场区域)、仿真直升机及仪表(9型直升机)、飞行课目实施程序等内容,定制含综合管理、场景编辑、课目编辑、模拟练习、练习导调、综合显示、数据采集报告等功能模块的专用徒步练习软件,配套搭建面积300m2的练习环境,形成一套完整的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
三、概算金额
约1100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2.商务要求
1)培训要求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对使用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要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2)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交货内容:
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4套,包括硬件、软件、系统集成调试完毕。
3)售后及运维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并具有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从本次招标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3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提供软件系统免费售后技术服务;②用户提出服务请求后,能在24小时内做出有效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服务要求;③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如有质量问题3个月内免费更换,更换涉及到的硬盘等涉密载体不得带离招标单位;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超过质保期后,投标人负责对软件系统进行正常维护,包括当已有功能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补救,不包括软件模块功能调整完善或新建功能模块,所需费用参照设备单价及人工费酌情优惠收取。
4)交付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应向用户提供相应技术文档,相关技术文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软件,1套;
②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设计方案,1套;
③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部署维护手册,1套;
④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使用说明,1套;
⑤系统配套硬件,4套;
⑥篷房及配套设备,4套。
5)专利权和保 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 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6)数据资料
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能够自行完成本项目所需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用,与*方无涉。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预计交付地点:*方指定地点。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股东构成清单)。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三年内,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得为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得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 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 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 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 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01-*(固话)/*(手机)
联 系 人:杨参谋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01-* (联系本级采购管理部门提供)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8日
飞行专业场地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飞行专业场地)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在4个单位(四川×1、山西×3)各建设1个飞行专业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每个场地各包含6套VR定位与显示设备和相应支撑硬件,结合机场区域二、三维地景(4个机场区域)、仿真直升机及仪表(9型直升机)、飞行课目实施程序等内容,定制含综合管理、场景编辑、课目编辑、模拟练习、练习导调、综合显示、数据采集报告等功能模块的专用徒步练习软件,配套搭建面积300m2的练习环境,形成一套完整的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
三、概算金额
约1100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2.商务要求
1)培训要求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对使用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要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2)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交货内容:
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4套,包括硬件、软件、系统集成调试完毕。
3)售后及运维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并具有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从本次招标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3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提供软件系统免费售后技术服务;②用户提出服务请求后,能在24小时内做出有效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服务要求;③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如有质量问题3个月内免费更换,更换涉及到的硬盘等涉密载体不得带离招标单位;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超过质保期后,投标人负责对软件系统进行正常维护,包括当已有功能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补救,不包括软件模块功能调整完善或新建功能模块,所需费用参照设备单价及人工费酌情优惠收取。
4)交付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应向用户提供相应技术文档,相关技术文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软件,1套;
②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设计方案,1套;
③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部署维护手册,1套;
④数字化徒步练习系统使用说明,1套;
⑤系统配套硬件,4套;
⑥篷房及配套设备,4套。
5)专利权和保 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 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6)数据资料
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能够自行完成本项目所需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用,与*方无涉。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预计交付地点:*方指定地点。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股东构成清单)。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三年内,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得为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得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 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 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 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 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01-*(固话)/*(手机)
联 系 人:杨参谋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01-* (联系本级采购管理部门提供)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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