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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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费率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响应单位必须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在本地设有分 (略) ,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文件内);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文件内)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 (略) 和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 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服务能力 20 1、出险响应方案(10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明确、详实,响应时限明确及时的,得10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较明确、详实的,得7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一般,不够详实,得4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较差,不够详实,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专营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7分) :供应商配备车辆险专岗(干、员)5人(含)以上得7分,4-3人得4分, 2人(含)以下得2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服务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社保缴纳凭证、人员合同、人员简介等)。 3、硬件设备配备(3分) :供应商配置相应车辆保险设备3辆及以上的,设备能及时保障出险要求的,得 3 分,供应商配置相应车辆保险设备少于3辆的,得 1 分,未提供配备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30 1、主要包括根据本项目保险特点提出服务宗旨、经营理念、店体设想、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评分。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实施思路清晰、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有服务方案,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有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服务方案有缺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2、供应商提供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編写符合实际,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优秀的,得10分;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较好,得7分;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一般,得5分;保费标准不清晰、内容不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有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3、供应商提供理赔方案,理赔流程、服务标准、理赔响应时间处理速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档案及跟踪管理等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清晰简便,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清晰简便的,得10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不够清晰简便的,得7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较长、理赔程序不够清晰简便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长、理赔程序不清晰简便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4 类似业绩 5 每提供一个类似服务业绩得1分,得至标准分为止。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文件中须装订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5 偿付能力及理赔权限 7 1、偿付能力充足率(5分):最近连续五年或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5分;最近连续四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4分;最近连续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3分;最近连续一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2分;最近一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理赔权限(2分) :本项目的赔偿标准在供应商的理赔权限审批范围内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提供供应商理赔权限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服务承诺 8 根据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详细、具体,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进行评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8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较详细、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不详细、具体,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费率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响应单位必须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在本地设有分 (略) ,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文件内);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文件内)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 (略) 和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 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服务能力 20 1、出险响应方案(10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明确、详实,响应时限明确及时的,得10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较明确、详实的,得7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一般,不够详实,得4分;供应商有具体出险响应方案,方案较差,不够详实,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专营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7分) :供应商配备车辆险专岗(干、员)5人(含)以上得7分,4-3人得4分, 2人(含)以下得2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服务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社保缴纳凭证、人员合同、人员简介等)。 3、硬件设备配备(3分) :供应商配置相应车辆保险设备3辆及以上的,设备能及时保障出险要求的,得 3 分,供应商配置相应车辆保险设备少于3辆的,得 1 分,未提供配备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30 1、主要包括根据本项目保险特点提出服务宗旨、经营理念、店体设想、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评分。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实施思路清晰、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有服务方案,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有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服务方案有缺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2、供应商提供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編写符合实际,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优秀的,得10分;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较好,得7分;有承保方案,保费标准清晰、内容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一般,得5分;保费标准不清晰、内容不合理、投保时效和服务方案有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3、供应商提供理赔方案,理赔流程、服务标准、理赔响应时间处理速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档案及跟踪管理等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清晰简便,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清晰简便的,得10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短、理赔程序不够清晰简便的,得7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较长、理赔程序不够清晰简便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保障措施现场勘查时效长、理赔程序不清晰简便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共10分)
4 类似业绩 5 每提供一个类似服务业绩得1分,得至标准分为止。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文件中须装订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5 偿付能力及理赔权限 7 1、偿付能力充足率(5分):最近连续五年或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5分;最近连续四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4分;最近连续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3分;最近连续一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2分;最近一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100%,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理赔权限(2分) :本项目的赔偿标准在供应商的理赔权限审批范围内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提供供应商理赔权限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服务承诺 8 根据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详细、具体,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进行评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8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较详细、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理赔和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不详细、具体,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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