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以下项目公告内容以此为准2024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以下项目公告内容以此为准2024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2024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疏勒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及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县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河流地表水、土壤监测 | * | 2024年03月 | |
2 | 疏勒县2024年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项目 | 根据污染排放要求对疏勒县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执法监督监测 | * | 2024年03月 | |
3 | 2023年度喀什地区疏勒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描述评估工作总体目标、评估时段及阶段目标,介绍评估 (略) (城镇)数量、饮用水水源地数量、类型及各类水源地比例等,并对水源地数量变化等情况进行说明 | * | 2024年03月 | |
4 | 疏勒县2024年保障国家地表水水站( (略) 断面)自动检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维修项目 | 根据中国环境总站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交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总站水字【2018】195号)、《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455号)及《关于完善“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桩埋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492号)要求,疏勒县国家地表水水站( (略) 断面)站房、基础设施、监测设备、采水系统、防雷设备等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时,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维修整改 | 80000 | 2024年03月 | |
5 | 2024年保障疏勒县区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维修项目 | 根据关于做好区控空气自动站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新环监测发【2019】130号)要求,疏勒县区控空气自动站基础设施、监测设备、颗粒物采样系统、防雷设备等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时,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维修整改。 | 45000 | 2024年03月 | |
6 | 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经费 | 为纪念第5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购买宣传册、环保宣传品、横幅、展板等为乡群众发放。 | * | 2024年03月 | |
7 | 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新环监测发【202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新环监测发【2022】59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县亟需完成我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文的相关要求,紧密疏勒县声环境功能 (略) 发展的现状,重新对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进行调整评估,结合新的区划方案,编制新的点位调整技术报告,并通过自治区审核;重新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并通过自治区评审;按要求完成2024年噪声手工监测工作,包括区域声环境监测100个以上点位,道路交通噪声(20个以上点位),并完成上报工作;建成疏勒县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打造声环境精细化监测监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声环境精细化监测数据, (略) 声环境总体水平评价,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 | * | 2024年03月 | |
8 | 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自动监测设备评估、在线监督性比对评估、人员、车辆辅助执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应急执法监测、法律顾问、技术咨询等服务内容 | * | 2024年05月 | |
9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 本项目实施内容是通过对我县区控空气自动站部分老化、存在故障隐患的监测仪器设备及站房辅助设备进行更新、补充,规范我县区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提高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 * | 2024年03月 | |
10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2024年度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项目 | 关于加强噪声监测的通知要求,我县需进行声环境季度性、连续性针对146个点位,7个功能区进行监测。 | 85000 | 2024年03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2024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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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疏勒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及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县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河流地表水、土壤监测 | * | 2024年03月 | |
2 | 疏勒县2024年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项目 | 根据污染排放要求对疏勒县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执法监督监测 | * | 2024年03月 | |
3 | 2023年度喀什地区疏勒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描述评估工作总体目标、评估时段及阶段目标,介绍评估 (略) (城镇)数量、饮用水水源地数量、类型及各类水源地比例等,并对水源地数量变化等情况进行说明 | * | 2024年03月 | |
4 | 疏勒县2024年保障国家地表水水站( (略) 断面)自动检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维修项目 | 根据中国环境总站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交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总站水字【2018】195号)、《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455号)及《关于完善“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桩埋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492号)要求,疏勒县国家地表水水站( (略) 断面)站房、基础设施、监测设备、采水系统、防雷设备等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时,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维修整改 | 80000 | 2024年03月 | |
5 | 2024年保障疏勒县区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维修项目 | 根据关于做好区控空气自动站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新环监测发【2019】130号)要求,疏勒县区控空气自动站基础设施、监测设备、颗粒物采样系统、防雷设备等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时,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维修整改。 | 45000 | 2024年03月 | |
6 | 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经费 | 为纪念第5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购买宣传册、环保宣传品、横幅、展板等为乡群众发放。 | * | 2024年03月 | |
7 | 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新环监测发【202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新环监测发【2022】59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县亟需完成我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文的相关要求,紧密疏勒县声环境功能 (略) 发展的现状,重新对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进行调整评估,结合新的区划方案,编制新的点位调整技术报告,并通过自治区审核;重新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并通过自治区评审;按要求完成2024年噪声手工监测工作,包括区域声环境监测100个以上点位,道路交通噪声(20个以上点位),并完成上报工作;建成疏勒县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打造声环境精细化监测监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声环境精细化监测数据, (略) 声环境总体水平评价,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 | * | 2024年03月 | |
8 | 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自动监测设备评估、在线监督性比对评估、人员、车辆辅助执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应急执法监测、法律顾问、技术咨询等服务内容 | * | 2024年05月 | |
9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 本项目实施内容是通过对我县区控空气自动站部分老化、存在故障隐患的监测仪器设备及站房辅助设备进行更新、补充,规范我县区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提高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 * | 2024年03月 | |
10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2024年度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项目 | 关于加强噪声监测的通知要求,我县需进行声环境季度性、连续性针对146个点位,7个功能区进行监测。 | 85000 | 2024年03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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