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合作意向公开征集招标预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合作意向公开征集招标预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合作意向公开征集
为进一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运营项目事宜,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丰富朴里服务区跨线楼经营业态, (略) 标杆服务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意向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朴里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泉厦段, (略) 会福州和著名侨乡泉州的重要驿站, (略) 高速公路开通运营的第一对服务区,素有“八闽第一服务区”之美誉,宗地面积约200亩,于1997年正式投入运营,高速主线日均断面流量达9万余辆,日均入区车流量约0.93万车次。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单区综合业态面积约2321平方米,拟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丰富朴里服务区跨线楼经营业态,打造福建首座高速公路跨线桥经济商业体的标杆服务区。
二、项目招引方向
现面向全国征集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或意向合作方,共同开发服务区商业综合体。经营品类包括:中餐、特色小吃、饮品店、服贸品牌专营店、非遗工艺品、潮品、网红产品、地方特产等。合作方式采用承包、加盟、团队服务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具体经营位置(详见平面图)。
三、合作方要求
合作方须具备所意向项目经营所必备的资源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经营服务管理能力、经营经验、货源供应等。
四、商洽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向征集方提交意向《合作方案》,《合作方案》应包含项目经营品类、商品布局、经营合作方案等,且合作方提交的《合作方案》务必具备在2024年5月1日前开业经营。意向合作方提交所有方案成果及宣讲材料不予退还。
*@*63.com或邮寄征集方,意向征集热线:0592-*。征集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将安排时间组织实地考察及洽谈沟通具体事宜。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合作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
2024年3月4日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合作意向公开征集
为进一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运营项目事宜,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丰富朴里服务区跨线楼经营业态, (略) 标杆服务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意向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朴里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泉厦段, (略) 会福州和著名侨乡泉州的重要驿站, (略) 高速公路开通运营的第一对服务区,素有“八闽第一服务区”之美誉,宗地面积约200亩,于1997年正式投入运营,高速主线日均断面流量达9万余辆,日均入区车流量约0.93万车次。朴里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单区综合业态面积约2321平方米,拟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丰富朴里服务区跨线楼经营业态,打造福建首座高速公路跨线桥经济商业体的标杆服务区。
二、项目招引方向
现面向全国征集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或意向合作方,共同开发服务区商业综合体。经营品类包括:中餐、特色小吃、饮品店、服贸品牌专营店、非遗工艺品、潮品、网红产品、地方特产等。合作方式采用承包、加盟、团队服务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具体经营位置(详见平面图)。
三、合作方要求
合作方须具备所意向项目经营所必备的资源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经营服务管理能力、经营经验、货源供应等。
四、商洽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向征集方提交意向《合作方案》,《合作方案》应包含项目经营品类、商品布局、经营合作方案等,且合作方提交的《合作方案》务必具备在2024年5月1日前开业经营。意向合作方提交所有方案成果及宣讲材料不予退还。
*@*63.com或邮寄征集方,意向征集热线:0592-*。征集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将安排时间组织实地考察及洽谈沟通具体事宜。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合作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高速 (略) 厦门分公司
2024年3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