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水利局关于公开征集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意向单位的公告
昭平县水利局关于公开征集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意向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整合〔2023〕40号批复下达我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00万元。目前,我局计划开展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扎实做好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拟公开征集方案编制意向单位,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报告。
(二)项目地点
广西昭平县黄姚镇等乡镇。
(三)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护定额标准〉的通知》(桂水运管〔2022〕14号)文件及标准要求编制方案,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查批复。
(四)工作内容
1、编制六一冲水库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2、收集各管护单位上报的年度实施内容;
3、进行现场调查各水库在运行中的存在的问题,拟定维修方案;
4综合水管单位上报及现场调查结果,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报告。
(五)资金来源
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
二、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水利设计*级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日期
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材料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报价:工程投资×设计服务费率)。
2.项目工作大纲。
3.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应单位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征集工作,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人(单位)密封递交报名材料,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名人(单位)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服务单位后,服务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三)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收集各单位报名材料后,由昭平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单位报价、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选取开展面谈的服务单位,然后县水利局择优选取服务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
(二)地址: (略) 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三)联系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黄海波,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4-*,*;刘国年,昭平县水利局工管站站长,0774-*,*。
昭平县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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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整合〔2023〕40号批复下达我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00万元。目前,我局计划开展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扎实做好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拟公开征集方案编制意向单位,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昭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报告。
(二)项目地点
广西昭平县黄姚镇等乡镇。
(三)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护定额标准〉的通知》(桂水运管〔2022〕14号)文件及标准要求编制方案,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查批复。
(四)工作内容
1、编制六一冲水库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2、收集各管护单位上报的年度实施内容;
3、进行现场调查各水库在运行中的存在的问题,拟定维修方案;
4综合水管单位上报及现场调查结果,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报告。
(五)资金来源
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
二、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水利设计*级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日期
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材料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报价:工程投资×设计服务费率)。
2.项目工作大纲。
3.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应单位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征集工作,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人(单位)密封递交报名材料,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名人(单位)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服务单位后,服务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三)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收集各单位报名材料后,由昭平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单位报价、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选取开展面谈的服务单位,然后县水利局择优选取服务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
(二)地址: (略) 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三)联系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黄海波,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4-*,*;刘国年,昭平县水利局工管站站长,0774-*,*。
昭平县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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