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泸县百和镇道路垃圾清扫及转运处理项目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泸县百和镇道路垃圾清扫及转运处理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泸县百和镇道路垃圾清扫及转运处理项目 | 采购内容:泸县百和镇13个村(社区)主次干道、社区垃圾清扫清运及镇辖范围内保洁。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泸县百和镇13个村(社区)主次干道、社区垃圾清扫清运及镇辖范围内保洁。 需满足的要求:1、做到街道路面、人行道及绿化带清洁,无可视垃圾,无漏扫漏撮。边沟和路沿无积尘、泥沙、积水、残渣和人畜粪便。 2、果皮箱、垃圾桶擦拭干净,做到内无积渣,外无污垢和积尘。电杆、墙体等临街构筑物、建筑物等无牛皮癣。 3、清扫收集的垃圾,必须及时撮净运入勾臂箱内,勾臂箱外不能出现散落、零星成堆的垃圾。 4、每天早上7点钟前全面清扫一次(逢场天散场后及时进行清扫),同时做到全天保洁(早上7点至晚上6点),随时发现随时清扫干净。若遇重大检查或重大节假日活动需增加保洁时间。 5、镇域内所有勾臂箱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勾臂箱满溢、成片散落、无人收运的现象,同时保证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 6、负责保管好现有提供的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做好清保洁人员、垃圾运输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 432.*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0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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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泸县百和镇道路垃圾清扫及转运处理项目 | 采购内容:泸县百和镇13个村(社区)主次干道、社区垃圾清扫清运及镇辖范围内保洁。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泸县百和镇13个村(社区)主次干道、社区垃圾清扫清运及镇辖范围内保洁。 需满足的要求:1、做到街道路面、人行道及绿化带清洁,无可视垃圾,无漏扫漏撮。边沟和路沿无积尘、泥沙、积水、残渣和人畜粪便。 2、果皮箱、垃圾桶擦拭干净,做到内无积渣,外无污垢和积尘。电杆、墙体等临街构筑物、建筑物等无牛皮癣。 3、清扫收集的垃圾,必须及时撮净运入勾臂箱内,勾臂箱外不能出现散落、零星成堆的垃圾。 4、每天早上7点钟前全面清扫一次(逢场天散场后及时进行清扫),同时做到全天保洁(早上7点至晚上6点),随时发现随时清扫干净。若遇重大检查或重大节假日活动需增加保洁时间。 5、镇域内所有勾臂箱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勾臂箱满溢、成片散落、无人收运的现象,同时保证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 6、负责保管好现有提供的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做好清保洁人员、垃圾运输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 432.*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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