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食品及加工盐,A0-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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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食品及加工盐,A0-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07.*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A*其他食品及加工盐,A*食品用类似原料,A*加工盐,A*发酵类制品,A*调味品,A*罐头,A*乳制品,A*方便食品,A*焙烤食品,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A*蛋制品,A*豆腐及豆制品,A*淀粉及淀粉制品,A*水果、坚果加工品,A*蔬菜加工品,A*水产品加工,A*熟肉制品,A*油脂及食品杂碎,A*畜禽肉,A*糖及副产品,A*植物油及其制品,A*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A*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谷物细粉,A*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A*其他淡水养殖产品,A*淡水养殖贝类,A*淡水养殖虾,A*养殖淡水鱼,A*其他海水捕捞产品,A*海水捕捞软体水生动物,A*海水捕捞贝类,A*海水捕捞虾,A*海水捕捞鲜鱼,A*其他海水养殖产品,A*海水养殖藻类,A*海水养殖贝类,A*海水养殖虾,A*海水养殖鱼,A*其他畜禽产品,A*蚕茧,A*天然蜂蜜及副产品,A*禽蛋,A*生奶,A*其他香料原料,A*香味料,A*调味香料,A*其他蔬菜及食用菌,A*食用菌,A*蔬菜,A*其他农作物副产品,A*作物茎、杆、根,A*其他糖料,A*甜菜,A*甘蔗,A*其他豆类,A*鹰嘴豆,A*干豇豆,A*饭豆,A*芸豆,A*干蚕豆,A*小扁豆,A*干豌豆,A*小豆,A*绿豆,A*大豆,A*其他油料,A*芝麻,A*葵花籽,A*油菜籽,A*花生,A*其他薯类,A*甘薯,A*木薯,A*马铃薯,A*其他谷物,A*荞麦,A*黑麦,A*燕麦,A*大麦,A*高粱,A*谷子,A*玉米,A*小麦,A*稻谷
采购需求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蔬菜、水果、畜肉、禽肉、鸡蛋、冻货、水产、调料、牛奶、豆制品、杂粮、其他。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 (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等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配送的食材需具有迫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前及时安全准确无误的送到指定地点,应急配送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的应急联系人, (略)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供应商每次货品送到后必须提供价格表,经*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品种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的品质、数量、时间提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延迟送货。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5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沈阳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07.*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A*其他食品及加工盐,A*食品用类似原料,A*加工盐,A*发酵类制品,A*调味品,A*罐头,A*乳制品,A*方便食品,A*焙烤食品,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A*蛋制品,A*豆腐及豆制品,A*淀粉及淀粉制品,A*水果、坚果加工品,A*蔬菜加工品,A*水产品加工,A*熟肉制品,A*油脂及食品杂碎,A*畜禽肉,A*糖及副产品,A*植物油及其制品,A*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A*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谷物细粉,A*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A*其他淡水养殖产品,A*淡水养殖贝类,A*淡水养殖虾,A*养殖淡水鱼,A*其他海水捕捞产品,A*海水捕捞软体水生动物,A*海水捕捞贝类,A*海水捕捞虾,A*海水捕捞鲜鱼,A*其他海水养殖产品,A*海水养殖藻类,A*海水养殖贝类,A*海水养殖虾,A*海水养殖鱼,A*其他畜禽产品,A*蚕茧,A*天然蜂蜜及副产品,A*禽蛋,A*生奶,A*其他香料原料,A*香味料,A*调味香料,A*其他蔬菜及食用菌,A*食用菌,A*蔬菜,A*其他农作物副产品,A*作物茎、杆、根,A*其他糖料,A*甜菜,A*甘蔗,A*其他豆类,A*鹰嘴豆,A*干豇豆,A*饭豆,A*芸豆,A*干蚕豆,A*小扁豆,A*干豌豆,A*小豆,A*绿豆,A*大豆,A*其他油料,A*芝麻,A*葵花籽,A*油菜籽,A*花生,A*其他薯类,A*甘薯,A*木薯,A*马铃薯,A*其他谷物,A*荞麦,A*黑麦,A*燕麦,A*大麦,A*高粱,A*谷子,A*玉米,A*小麦,A*稻谷
采购需求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蔬菜、水果、畜肉、禽肉、鸡蛋、冻货、水产、调料、牛奶、豆制品、杂粮、其他。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 (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等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配送的食材需具有迫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前及时安全准确无误的送到指定地点,应急配送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的应急联系人, (略)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供应商每次货品送到后必须提供价格表,经*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品种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的品质、数量、时间提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延迟送货。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5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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