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2号批准, (略) 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迁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淀外围堤的千里堤、子牙河左堤、新建坝台防倒灌闸连接堤、子牙河右堤等外围堤防洪标准50年一遇;西河右堤、中亭河 (略) 防洪圈部分外围堤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外围堤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大清河任庄子以下河道按85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中亭河、西河按4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子牙河按3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合同编号:TJSDDHWAWXZHQGCYAQJSZQJDPG-2024-1,主要工作内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征迁监督评估等工作。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
4.3 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的业绩;
4.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至2024年3月1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天津分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王鸣曦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 (略) 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联 系 人:居东红、韩晁晞
电 话:022-*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3月11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鸣曦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2号批准, (略) 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迁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淀外围堤的千里堤、子牙河左堤、新建坝台防倒灌闸连接堤、子牙河右堤等外围堤防洪标准50年一遇;西河右堤、中亭河 (略) 防洪圈部分外围堤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外围堤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大清河任庄子以下河道按85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中亭河、西河按4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子牙河按3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合同编号:TJSDDHWAWXZHQGCYAQJSZQJDPG-2024-1,主要工作内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征迁监督评估等工作。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
4.3 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的业绩;
4.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至2024年3月1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天津分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王鸣曦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 (略) 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联 系 人:居东红、韩晁晞
电 话:022-*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3月11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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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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