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及通用软件平台建设意向第1包招标公告
业务及通用软件平台建设意向第1包招标公告
(略) 现场展示
及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为科学论证采购需求方案,我部就以下项目组织系统演示及需求方案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需求遴选。
一、项目名称: (略)
二、经费预算:*元
三、项目概况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和其他应用系统等。详见“ (略) 建设方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线下领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特殊资质要求: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业绩要求:提供本单位开发并已验收交付的与本项目类似系统证明材料(提供验收和交付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征集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现场演示、集中评审、参与深研”的程序组织。
1.公开报名:在公开征集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线下报名。
2.现场演示:为确保参选供应商技术实力,我部集中组织现场演示,各参选供应商指派1-2名技术经理,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现场进行系统演示。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同类系统在用案例,重点演示与本项目类似的核心功能。
3.集中评审:我部组织专家、各参建单位代表根据系统演示情况进行现场评审。
4.参与深研:根据集中评审结果遴选3-5家供应商结合我部实际需求提交技术方案, (略) 整合形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六、征集时间、地点、电话及报名方式
1.公开征集报名: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共7天)。
2.组织系统演示:预计演示时间为3月19日—3月20日,具体以我部通知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 (略) 某部
4.联系人:朱先生*;翟先生*。
5.建设方案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指定位置,经审核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发出建设方案,系统现场展示结束后交回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管理,不得复印、拍照、扫描、传播、留存,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提供本单位开发并已验收交付的与本项目类似系统(提供验收和交付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9)参选意向表。
七、其他说明
此次征集活动仅作为我 (略) 场调研及需求论证的参考依据,最终方案及功能参数制定以我部为主。是否参与本次活动,不影响后续参与投标。
附件:1.参选意向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现场展示
及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为科学论证采购需求方案,我部就以下项目组织系统演示及需求方案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需求遴选。
一、项目名称: (略)
二、经费预算:*元
三、项目概况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和其他应用系统等。详见“ (略) 建设方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线下领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特殊资质要求: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业绩要求:提供本单位开发并已验收交付的与本项目类似系统证明材料(提供验收和交付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征集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现场演示、集中评审、参与深研”的程序组织。
1.公开报名:在公开征集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线下报名。
2.现场演示:为确保参选供应商技术实力,我部集中组织现场演示,各参选供应商指派1-2名技术经理,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现场进行系统演示。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同类系统在用案例,重点演示与本项目类似的核心功能。
3.集中评审:我部组织专家、各参建单位代表根据系统演示情况进行现场评审。
4.参与深研:根据集中评审结果遴选3-5家供应商结合我部实际需求提交技术方案, (略) 整合形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六、征集时间、地点、电话及报名方式
1.公开征集报名: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共7天)。
2.组织系统演示:预计演示时间为3月19日—3月20日,具体以我部通知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 (略) 某部
4.联系人:朱先生*;翟先生*。
5.建设方案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指定位置,经审核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发出建设方案,系统现场展示结束后交回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管理,不得复印、拍照、扫描、传播、留存,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提供本单位开发并已验收交付的与本项目类似系统(提供验收和交付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9)参选意向表。
七、其他说明
此次征集活动仅作为我 (略) 场调研及需求论证的参考依据,最终方案及功能参数制定以我部为主。是否参与本次活动,不影响后续参与投标。
附件:1.参选意向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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