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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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0。 以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除外)。 注:各投标人需报出统一折扣率。实际服务价格=各类车型服务价格上限*统一折扣率。(例:九折的折扣率为90%)
2 驾驶员配备情况 15 确保自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驾驶人员 5 名及以上,提供驾驶员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额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的承诺函得5分。 配备的驾驶人员中具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2 分;具有8-10 年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1分;具有 5-7 年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0.5分,满分10分,加至满分为止。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清单及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驾驶证年限按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25 投标人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派车方案、司机及车辆管理方案、拟派车辆状况、突发事件处理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项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车辆状况优、突发事件处理及服务保障方案科学可行的得 20 分,以此为基础,每提出一项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 1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对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或可行性不高的每出现一项减 2 分,方案中每丢失一个模块的减 3 分,两项合并减完本项得分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 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10 投标人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服务团队内容、具体详实,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得6分,以此为基础,每提出一项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 1 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对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或可行性不高的每出现一项减 1 分,方案中每丢失一个模块的减 2 分,两项合并减完本项得分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业绩 5 2020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6 服务承诺 15 投标人应自行拟定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人员参保承诺、人员调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未发生交通事故承诺、派车风险承诺、增值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饮用水、手机充电等服务)等方面。上述承诺详尽且评审最优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提出其他可行性合理化承诺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每丢失一个承诺的减3分,未提相关供承诺不得分。
7 汽车维护 10 1.按GB/T*-2001的规定及原车使用说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等制度。提供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场所及车辆应急救援措施的得4分;每缺失一项减1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制度及车辆维修场所自有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全部为自有车辆的得6分;自有车辆超过50%,又有租赁车辆的得4分;全部为租赁车辆的得2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车辆清单及每种车型不少于2辆的车辆行驶证、照片、保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0。 以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除外)。 注:各投标人需报出统一折扣率。实际服务价格=各类车型服务价格上限*统一折扣率。(例:九折的折扣率为90%)
2 驾驶员配备情况 15 确保自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驾驶人员 5 名及以上,提供驾驶员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额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的承诺函得5分。 配备的驾驶人员中具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2 分;具有8-10 年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1分;具有 5-7 年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0.5分,满分10分,加至满分为止。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清单及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驾驶证年限按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25 投标人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派车方案、司机及车辆管理方案、拟派车辆状况、突发事件处理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项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车辆状况优、突发事件处理及服务保障方案科学可行的得 20 分,以此为基础,每提出一项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 1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对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或可行性不高的每出现一项减 2 分,方案中每丢失一个模块的减 3 分,两项合并减完本项得分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 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10 投标人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服务团队内容、具体详实,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得6分,以此为基础,每提出一项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 1 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对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或可行性不高的每出现一项减 1 分,方案中每丢失一个模块的减 2 分,两项合并减完本项得分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业绩 5 2020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6 服务承诺 15 投标人应自行拟定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人员参保承诺、人员调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未发生交通事故承诺、派车风险承诺、增值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饮用水、手机充电等服务)等方面。上述承诺详尽且评审最优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提出其他可行性合理化承诺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够本项最高分时为止;每丢失一个承诺的减3分,未提相关供承诺不得分。
7 汽车维护 10 1.按GB/T*-2001的规定及原车使用说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等制度。提供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场所及车辆应急救援措施的得4分;每缺失一项减1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制度及车辆维修场所自有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全部为自有车辆的得6分;自有车辆超过50%,又有租赁车辆的得4分;全部为租赁车辆的得2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车辆清单及每种车型不少于2辆的车辆行驶证、照片、保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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