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采购乐至县第三轮城乡环卫服务,为本县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区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环卫服务(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一招三年,每年预算金额*元) 主要功能或目标:1.县城区(含城河、经济开发区)、乡镇(场镇、集镇)道路、街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及运行,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管理,小广告治理,人行道护栏、绿化带护栏、标识标牌清洗及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县城区主次街道、重点部位的高空降尘工作等。 2.全县县道、乡道、村(社)道路、村级阵地、群众经常聚集的广场及其他指定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 (略) 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清理;全县23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村级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及运营;339公里河道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水生有害植物的清理防治,离河岸10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除及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等。 需满足的要求:提供的环卫服务符合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标准。 | * | 2024年04月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涉及节能环保标识产品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3月1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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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采购乐至县第三轮城乡环卫服务,为本县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区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环卫服务(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一招三年,每年预算金额*元) 主要功能或目标:1.县城区(含城河、经济开发区)、乡镇(场镇、集镇)道路、街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及运行,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管理,小广告治理,人行道护栏、绿化带护栏、标识标牌清洗及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县城区主次街道、重点部位的高空降尘工作等。 2.全县县道、乡道、村(社)道路、村级阵地、群众经常聚集的广场及其他指定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 (略) 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清理;全县23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村级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及运营;339公里河道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水生有害植物的清理防治,离河岸10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除及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等。 需满足的要求:提供的环卫服务符合乐至县第三轮政府购买城乡环卫服务项目标准。 | * | 2024年04月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涉及节能环保标识产品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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