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维保服务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净化维保服务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服务保障范围 住院部1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10间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2)供应室及其附属用房。 (3)妇产科产房及其附属用房。 (4)五官科小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5)所有病房氧气及吸氧吸引系统维修维护。 (6)设备主要包括:3层设备层空调机10台、1层供应室空调7台、4层空气源热泵机组4台、水泵2台、产房空调5台、地下室负压吸引泵房、真空泵2台、五官科小手术室空调3台、住院部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 住院部2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2间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2)1间DSA机房及其附属用房。 (3)重症医学科及其附属用房。 (4)所有病房的氧气及吸引系统维修维护。 (5)设备主要包括:地下室真空泵房3台真空泵、6楼重症医学科手术室UPS电源、7楼机房ICU空调风箱、手术室空调7台、水泵2台、UPS电源1套、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及呼叫系统、顶楼风空气源热泵机组2套8台及其附属设备。 住院部3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6层中心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 (2)1层负压病房及其附属用房。 (3)所有病房氧气、吸引及呼叫对讲系统的维修维护。 (4)设备主要包括:6楼实验室空调机组2台、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及呼叫系统、地下室真空泵房、真空泵2台、顶楼风冷热泵机组1台、水泵2台。 (四)维护保养内容
2.对强电部分及其负载设备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查调整、维修保养。 3.对弱电部分调整维修服务。 4.对自动控制系统的自控程序、执行器、电脑中央处理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调整、维修服务。 5.对净化系统区域中的所有设备和配件,如:风机、风管、风阀、防火阀、连接器、过滤器、水管、水阀、初、中效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减震器、加湿器、高效过滤器、静压箱等进行检查、调整、维修服务。 6.对水管、气管、风管、医用气体管道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维修。 7.每月定期对ICU,洁净手术部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并记录数据,保证设备工作在最安全、最节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8.每季度对ICU、洁净手术部净化指标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及《军队洁净护理单元》进行调试,检测,确保符合要求,并出具自检报告。并视洁净程度的需要,及时更换初、中、亚高效及高效过滤器。 9.定期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经费结算方式 1.维保费每季度一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最后1个月付款周期30个工作日内。 2.所有维修所产生零配件采购费用及人工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 (略) 所提供发票进行结账。 服务要求 (一)净化空调机组的维护要求。 1.采购人根据运行维护保养的要求派遣1-2名专业技术具备多年净化经验的空调专业和自控专业的工程师,现场服 (略) 正常工作日的早6:00至晚24:00或手术结束。 2.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建立日间检测制度, (略) 部1号楼各间手术室及手术室洁净区与非洁净区进行压盖、温湿度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于当月末汇报给各科室及保障处。 3.供应商每季度对手术室各个洁净空间的新风量、换气次数、压差、温度、湿度、粒子数、高效过滤器的捡漏等项目进行检测并结合检测数据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和安徽省关于洁净手术部的管理规定,提交检测报告及分析报告。 4.压差要求 (1)相互关联通的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8-20Pa的正压差。 (2)相互联通相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1Pa的正压差。 (3)负压病室对相邻病室保持-5Pa的压力。 (4)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与室外直接想通的区域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 5.湿度要求:千级手术室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附属用房相对湿度保持在35%-60%。 6.手术室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2-25℃及其快速升降温要求,其他洁净辅房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1-26℃。 7.粒子数要求: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粒子数(静态检测)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8.换气次数要求: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9.新风量及排风量的要求:每间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新风量及排风量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0.千级手术室截面风速的要求:每间千级手术室的截面风速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1.采购人的手术室和各个洁净区域的各项指标达到设计标准,严格制订维护保养周期表。并按规定的周期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服务。 12.值班人员按洁净手术部管理规定:每三天清洗一次净化区内 (略) 、每周冲洗一次机房 (略) 、每月更换一次机组初效过滤器、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 13.每天对冷热水阀执行器、温湿度传感器、压差计、减震器、皮带、风量调节阀、电加热及保护装置、风机、电机的运行情况及电流的运行值班巡视检查并做运行记录。 14.每天对机组定时记录机组运行参数,每月对灭菌灯、机组外部及软联接、防火阀、风管保温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 15.供应 (略) 现有设备情况备足易损备件,确保设备维修及时。 16.对维保范围内的风冷机组按照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二)维修时限及要求 1.对影响到手术室净化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如:手术室的压差、尘埃粒子数、温度、湿度、换气次数的故障,供应商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在每日手术开台前处理完毕,保障手术室的正常运转。 2.对影响到手术工作器械使用的故障如:隔离变压器、电源插座、UPS、程控电话、观片等、电动门、器械柜等故障,供应商维护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做相应的维修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3.对影响到手术室日常工作的故障:如水管、室内的控制面板、地面等,供应商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之内达到故障现场,进行先期处理以保证不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4.凡涉及到合同维护保养内容的保修,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不妨碍正常的医疗工作。 (三)维护保养的完好率要求 1.维护人员通过对手术室的净化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手术室及其洁净辅房的各项洁净指标完全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各项指标要求的天数占全年正常使用天数的98%,维保范围之外导致损坏的不计入正常运行天数内。 2.维护保养单位通过对手术室的各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年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维保范围之外导致损坏的不计入正常运行天数内。 (四)其他要求 1.尽量避免施工噪音。 2.现场及时清理干净。 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分包,评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合同时效 1.合同最长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第二天起入场,到期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决定继续聘用供应商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供应商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采购人。 4.本合同终止 (略) 承接的,供应商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维保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
服务保障范围 住院部1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10间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2)供应室及其附属用房。 (3)妇产科产房及其附属用房。 (4)五官科小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5)所有病房氧气及吸氧吸引系统维修维护。 (6)设备主要包括:3层设备层空调机10台、1层供应室空调7台、4层空气源热泵机组4台、水泵2台、产房空调5台、地下室负压吸引泵房、真空泵2台、五官科小手术室空调3台、住院部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 住院部2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2间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2)1间DSA机房及其附属用房。 (3)重症医学科及其附属用房。 (4)所有病房的氧气及吸引系统维修维护。 (5)设备主要包括:地下室真空泵房3台真空泵、6楼重症医学科手术室UPS电源、7楼机房ICU空调风箱、手术室空调7台、水泵2台、UPS电源1套、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及呼叫系统、顶楼风空气源热泵机组2套8台及其附属设备。 住院部3号楼净化区域包含的科室及部位 (1)6层中心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 (2)1层负压病房及其附属用房。 (3)所有病房氧气、吸引及呼叫对讲系统的维修维护。 (4)设备主要包括:6楼实验室空调机组2台、病房内所有氧气、吸引终端及呼叫系统、地下室真空泵房、真空泵2台、顶楼风冷热泵机组1台、水泵2台。 (四)维护保养内容
2.对强电部分及其负载设备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查调整、维修保养。 3.对弱电部分调整维修服务。 4.对自动控制系统的自控程序、执行器、电脑中央处理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调整、维修服务。 5.对净化系统区域中的所有设备和配件,如:风机、风管、风阀、防火阀、连接器、过滤器、水管、水阀、初、中效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减震器、加湿器、高效过滤器、静压箱等进行检查、调整、维修服务。 6.对水管、气管、风管、医用气体管道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维修。 7.每月定期对ICU,洁净手术部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并记录数据,保证设备工作在最安全、最节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8.每季度对ICU、洁净手术部净化指标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及《军队洁净护理单元》进行调试,检测,确保符合要求,并出具自检报告。并视洁净程度的需要,及时更换初、中、亚高效及高效过滤器。 9.定期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经费结算方式 1.维保费每季度一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最后1个月付款周期30个工作日内。 2.所有维修所产生零配件采购费用及人工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 (略) 所提供发票进行结账。 服务要求 (一)净化空调机组的维护要求。 1.采购人根据运行维护保养的要求派遣1-2名专业技术具备多年净化经验的空调专业和自控专业的工程师,现场服 (略) 正常工作日的早6:00至晚24:00或手术结束。 2.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建立日间检测制度, (略) 部1号楼各间手术室及手术室洁净区与非洁净区进行压盖、温湿度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于当月末汇报给各科室及保障处。 3.供应商每季度对手术室各个洁净空间的新风量、换气次数、压差、温度、湿度、粒子数、高效过滤器的捡漏等项目进行检测并结合检测数据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和安徽省关于洁净手术部的管理规定,提交检测报告及分析报告。 4.压差要求 (1)相互关联通的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8-20Pa的正压差。 (2)相互联通相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1Pa的正压差。 (3)负压病室对相邻病室保持-5Pa的压力。 (4)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与室外直接想通的区域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 5.湿度要求:千级手术室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附属用房相对湿度保持在35%-60%。 6.手术室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2-25℃及其快速升降温要求,其他洁净辅房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1-26℃。 7.粒子数要求: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粒子数(静态检测)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8.换气次数要求: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9.新风量及排风量的要求:每间手术室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新风量及排风量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0.千级手术室截面风速的要求:每间千级手术室的截面风速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1.采购人的手术室和各个洁净区域的各项指标达到设计标准,严格制订维护保养周期表。并按规定的周期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服务。 12.值班人员按洁净手术部管理规定:每三天清洗一次净化区内 (略) 、每周冲洗一次机房 (略) 、每月更换一次机组初效过滤器、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 13.每天对冷热水阀执行器、温湿度传感器、压差计、减震器、皮带、风量调节阀、电加热及保护装置、风机、电机的运行情况及电流的运行值班巡视检查并做运行记录。 14.每天对机组定时记录机组运行参数,每月对灭菌灯、机组外部及软联接、防火阀、风管保温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 15.供应 (略) 现有设备情况备足易损备件,确保设备维修及时。 16.对维保范围内的风冷机组按照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二)维修时限及要求 1.对影响到手术室净化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如:手术室的压差、尘埃粒子数、温度、湿度、换气次数的故障,供应商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在每日手术开台前处理完毕,保障手术室的正常运转。 2.对影响到手术工作器械使用的故障如:隔离变压器、电源插座、UPS、程控电话、观片等、电动门、器械柜等故障,供应商维护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做相应的维修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3.对影响到手术室日常工作的故障:如水管、室内的控制面板、地面等,供应商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之内达到故障现场,进行先期处理以保证不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4.凡涉及到合同维护保养内容的保修,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不妨碍正常的医疗工作。 (三)维护保养的完好率要求 1.维护人员通过对手术室的净化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手术室及其洁净辅房的各项洁净指标完全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各项指标要求的天数占全年正常使用天数的98%,维保范围之外导致损坏的不计入正常运行天数内。 2.维护保养单位通过对手术室的各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年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维保范围之外导致损坏的不计入正常运行天数内。 (四)其他要求 1.尽量避免施工噪音。 2.现场及时清理干净。 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分包,评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合同时效 1.合同最长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第二天起入场,到期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决定继续聘用供应商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供应商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采购人。 4.本合同终止 (略) 承接的,供应商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维保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