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博物馆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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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博物馆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西安碑林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采购内容:1、对该馆633件碑刻、墓志铭、佛造像及其所在展厅、相关资料、赋存环境进行数字化采集和加工;2、建立数字化保护管理与利用系统,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展示及应用;3、建设文物数字化保护实验室。;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总体目标:在对西安碑林博物馆实地调研、对相关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手段充分采集碑林633件碑刻、墓志铭、佛像的相关信息,实现对碑刻、墓志铭和佛像的永续保护与数字利用;在保护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前提下,用丰富多样的形式保存和展现碑林的文物价值、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其在文化传播、传承和社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使碑林融入人民生活,与人民共享文物保护成果,实现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的永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繁荣。本项目的具体目标如下:1、实现碑林珍贵文物的数字化存档完成西安碑林博物馆633件碑刻、墓志铭、佛像等文物的高精度数字化采集工作,建立文物数字化档案,实现数字化永久保存。2、实现碑林文物的数字化管理和利用围绕碑林博物馆数字化、信息化相关部门的业务实际需要,以数字化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为目标。确保文物数字化资源的长期保存和保护,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提供高效的资源管理功能,使用户能够对文物数字化资源进行分类、检索和浏览,方便管理和利用;面向研究人员以高精度数字化资源数据为基础,提供多样化文物研究工具;面向社会大众,致力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对文物价值的挖掘阐发并以多种形式呈现,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活起来。3、建立文物数字化保护实验室建立西安碑林数字化实验室,置备三维数据采集、平面数据采集、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的数字化设备和软件系统,支撑西安碑林数字中心系统建设,实现文物扫描、数据安全存储和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本次数字化项目实践,培养西安碑林文物数字化人才和团队,提升西安碑林文物数字化能力和水平。;需满足的要求:1、围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8〕348号)的相关要求,数字化采集工作需根据西安碑林碑刻、墓志铭及佛像的主要特点,全面考虑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及文物特征。2、采集前需进行踏勘工作,制定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碑刻、墓志铭及佛像的保护设施(如角钢、玻璃罩等)的拆安工作。3、采集过程中需针对文物特点,采取针对性强、安全有效的方法进行分类采集,全方位、立体化、多手段融合处理。4、项目数字化采集和输出需符合《 (略)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5、需将本项目所获取的文物相关数据和碑林博物馆已实施完成的《国宝文物数字化项目》文物相关数据统一纳入碑林数字化管理和利用系统,实现碑林数字资源的信息化管理。6、围绕数字化成果研究利用的主导方向,需采用相应的主流数字化开发技术,形成各类数字化成果。。 1970.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碑林博物馆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西安碑林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采购内容:1、对该馆633件碑刻、墓志铭、佛造像及其所在展厅、相关资料、赋存环境进行数字化采集和加工;2、建立数字化保护管理与利用系统,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展示及应用;3、建设文物数字化保护实验室。;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总体目标:在对西安碑林博物馆实地调研、对相关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手段充分采集碑林633件碑刻、墓志铭、佛像的相关信息,实现对碑刻、墓志铭和佛像的永续保护与数字利用;在保护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前提下,用丰富多样的形式保存和展现碑林的文物价值、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其在文化传播、传承和社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使碑林融入人民生活,与人民共享文物保护成果,实现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的永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繁荣。本项目的具体目标如下:1、实现碑林珍贵文物的数字化存档完成西安碑林博物馆633件碑刻、墓志铭、佛像等文物的高精度数字化采集工作,建立文物数字化档案,实现数字化永久保存。2、实现碑林文物的数字化管理和利用围绕碑林博物馆数字化、信息化相关部门的业务实际需要,以数字化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为目标。确保文物数字化资源的长期保存和保护,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提供高效的资源管理功能,使用户能够对文物数字化资源进行分类、检索和浏览,方便管理和利用;面向研究人员以高精度数字化资源数据为基础,提供多样化文物研究工具;面向社会大众,致力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对文物价值的挖掘阐发并以多种形式呈现,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活起来。3、建立文物数字化保护实验室建立西安碑林数字化实验室,置备三维数据采集、平面数据采集、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的数字化设备和软件系统,支撑西安碑林数字中心系统建设,实现文物扫描、数据安全存储和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本次数字化项目实践,培养西安碑林文物数字化人才和团队,提升西安碑林文物数字化能力和水平。;需满足的要求:1、围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8〕348号)的相关要求,数字化采集工作需根据西安碑林碑刻、墓志铭及佛像的主要特点,全面考虑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及文物特征。2、采集前需进行踏勘工作,制定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碑刻、墓志铭及佛像的保护设施(如角钢、玻璃罩等)的拆安工作。3、采集过程中需针对文物特点,采取针对性强、安全有效的方法进行分类采集,全方位、立体化、多手段融合处理。4、项目数字化采集和输出需符合《 (略)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5、需将本项目所获取的文物相关数据和碑林博物馆已实施完成的《国宝文物数字化项目》文物相关数据统一纳入碑林数字化管理和利用系统,实现碑林数字资源的信息化管理。6、围绕数字化成果研究利用的主导方向,需采用相应的主流数字化开发技术,形成各类数字化成果。。 1970.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碑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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