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 采购内容: (略) 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南江县2023年度事后绩效评价、2024年事前绩效评估复评(2024年20个项目事前绩效重点评估)、2024年事中绩效重点监控(2024年15个项目事中重点监控)。 主要功能或目标:1、2024年事前绩效重点评估。从采购人通知确定预算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重点评估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评估报告。 2、2024年预算执行事中重点监控。从采购人通知确定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中重点监控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监控报告。 3、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关注项目投入、产出、过程和效益,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需满足的要求:1、2024年事前绩效重点评估。从采购人通知确定预算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重点评估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评估报告。 2、2024年预算执行事中重点监控。从采购人通知确定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中重点监控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监控报告。 3、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关注项目投入、产出、过程和效益,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4、质量标准:绩效评价过程和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8号)的要求。 | 44.*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03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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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 采购内容: (略) 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南江县2023年度事后绩效评价、2024年事前绩效评估复评(2024年20个项目事前绩效重点评估)、2024年事中绩效重点监控(2024年15个项目事中重点监控)。 主要功能或目标:1、2024年事前绩效重点评估。从采购人通知确定预算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重点评估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评估报告。 2、2024年预算执行事中重点监控。从采购人通知确定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中重点监控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监控报告。 3、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关注项目投入、产出、过程和效益,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需满足的要求:1、2024年事前绩效重点评估。从采购人通知确定预算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重点评估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评估报告。 2、2024年预算执行事中重点监控。从采购人通知确定单位、项目、时间、地点对相关政策、项目支出开展事中重点监控工作,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提交监控报告。 3、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供应商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踏勘和座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关注项目投入、产出、过程和效益,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4、质量标准:绩效评价过程和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8号)的要求。 | 44.* | 2024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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