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周五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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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周五招标预告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30, (略) 青 (略) 9号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电子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09:30分。

地点: (略) 青 (略) 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年份

数量(吨)

普通早籼稻

2020

6537.130

合计

6537.130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五)》,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4年3月21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或年审、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等。竞买方须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足额缴付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略) 站(http://**), (略) 入口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中午12:00。

注:有意向参与交易的竞买方需通过交易系统申请开具粮食交易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 (略) 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成交后需上传看样结果单,否则将影响后续合同的出库、验收确认等流程。

4.缴款及提货时间要求: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下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5. 其他注意事项:交割时间截止后,未提交验收确认单的,系统将按照零损耗进行结算,出库损耗由过错方自行承担;验收确认单未签章的,系统将按照委托方(或承储企业)提交的验收确认单数据进行结算。

卖方单位

缴款截止日期

提货截止日期

办理短少(损耗)截止日期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19日

竞得方及承储库通过系统《验收确认单》盖章办理短少(损耗)。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可在竞得方支付对应交易合同的尾款时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 户 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368

行号:*

2.竞得方须在2024年5月8日16:00前向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所成交标的物的全额货款,方可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出库申请。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行 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368

行 号:*

*买方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不退还。如有任一方违约,交易中心按照《交易规则(试行)》第7章规定将违约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分别划归对方、交易中心。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部分所对应的对方交易手续费,交易中心有权从违约方的可用资金或货款中扣除并划付等额款项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

4.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4年3月22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1.本次电子交易的标的物所标明的品种以公布的清单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该批次粮食委托方已按有关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交易标的以仓库实物为准,成交后竞得方不得对交易标的的质量、食品安全指标、产地提出异议。竞得方在该批次粮食出库后或其它流通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食品安全等责任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与库存物品相符。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提货时具体发运方式由竞得方和承储库协商,如需要在库内汽车(船)板交货的,汽车(船)板前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汽车(船)板前费用由承储库按不高于30元/吨(不含包装物)的标准,具体包括:散装出库时,包括装车、过磅(包括确需库外过磅的)等费用;包装出库时,还包括灌包、封口、口绳、装车等费用。(若需要标准包装的,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竞得方需要包装时,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其价格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竞买方在交易前 (略) 站(http://**)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并了解相关内容。

2.竞买方可 (略) 站(http://**)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3.竞得方缴足货款后,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出库通知单》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 (略) 青 (略) 9号)换取《自治区储备粮出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方可到承储库办理提货手续;也可委托交易中心代办通知书,邮寄费用由竞得方自理。竞得方在当天17:00前汇入货款的,交易中心当天代办完成后寄出,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至下1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业务);0771-*(财务)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五)》

附件2.《*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交易看粮联系人及电话》

点击此处查看成交合同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30, (略) 青 (略) 9号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电子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09:30分。

地点: (略) 青 (略) 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年份

数量(吨)

普通早籼稻

2020

6537.130

合计

6537.130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五)》,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4年3月21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或年审、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等。竞买方须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足额缴付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略) 站(http://**), (略) 入口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中午12:00。

注:有意向参与交易的竞买方需通过交易系统申请开具粮食交易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 (略) 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成交后需上传看样结果单,否则将影响后续合同的出库、验收确认等流程。

4.缴款及提货时间要求: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下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5. 其他注意事项:交割时间截止后,未提交验收确认单的,系统将按照零损耗进行结算,出库损耗由过错方自行承担;验收确认单未签章的,系统将按照委托方(或承储企业)提交的验收确认单数据进行结算。

卖方单位

缴款截止日期

提货截止日期

办理短少(损耗)截止日期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19日

竞得方及承储库通过系统《验收确认单》盖章办理短少(损耗)。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可在竞得方支付对应交易合同的尾款时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 户 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368

行号:*

2.竞得方须在2024年5月8日16:00前向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所成交标的物的全额货款,方可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出库申请。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行 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368

行 号:*

*买方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不退还。如有任一方违约,交易中心按照《交易规则(试行)》第7章规定将违约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分别划归对方、交易中心。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部分所对应的对方交易手续费,交易中心有权从违约方的可用资金或货款中扣除并划付等额款项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

4.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4年3月22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1.本次电子交易的标的物所标明的品种以公布的清单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该批次粮食委托方已按有关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交易标的以仓库实物为准,成交后竞得方不得对交易标的的质量、食品安全指标、产地提出异议。竞得方在该批次粮食出库后或其它流通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食品安全等责任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与库存物品相符。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提货时具体发运方式由竞得方和承储库协商,如需要在库内汽车(船)板交货的,汽车(船)板前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汽车(船)板前费用由承储库按不高于30元/吨(不含包装物)的标准,具体包括:散装出库时,包括装车、过磅(包括确需库外过磅的)等费用;包装出库时,还包括灌包、封口、口绳、装车等费用。(若需要标准包装的,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竞得方需要包装时,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其价格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竞买方在交易前 (略) 站(http://**)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并了解相关内容。

2.竞买方可 (略) 站(http://**)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3.竞得方缴足货款后,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出库通知单》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 (略) 青 (略) 9号)换取《自治区储备粮出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方可到承储库办理提货手续;也可委托交易中心代办通知书,邮寄费用由竞得方自理。竞得方在当天17:00前汇入货款的,交易中心当天代办完成后寄出,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至下1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业务);0771-*(财务)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五)》

附件2.《*期广西自治区储备粮销售交易看粮联系人及电话》

点击此处查看成交合同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 (略)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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