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对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及技术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及下辖4个单位共计建设(改造)17副短波天线,6套UPS供电系统,12处低压配电系统,10处智能化(动力与环境监测)系统,10处暖通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以及对各单位值班区域和天线场地进行结构改造和建筑装修等。 | 详见附件 | 约768.5 | 2024年4月 |
一、需求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及下辖4个单位共计建设(改造)17副短波天线,6套UPS供电系统,12处低压配电系统,10处智能化(动力与环境监测)系统,10处暖通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以及对各单位值班区域和天线场地进行结构改造和建筑装修等。
建设工期:60日(采购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
建设地点:广东、广西、海南。
二、参与单位资格要求(涉及资料需在正式投标时提供)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六)①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以上(含二级)认证资质。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二级及以上证书。
(七)供应商未列入军队采购失信、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三、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4月。
四、公示及受理时间
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应详细具体、引用依据或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合理意见将作为我单位后续正式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意见反馈单位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对反馈意见本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3.供应商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020-*
某单位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对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及技术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短波固定台站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及下辖4个单位共计建设(改造)17副短波天线,6套UPS供电系统,12处低压配电系统,10处智能化(动力与环境监测)系统,10处暖通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以及对各单位值班区域和天线场地进行结构改造和建筑装修等。 | 详见附件 | 约768.5 | 2024年4月 |
一、需求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及下辖4个单位共计建设(改造)17副短波天线,6套UPS供电系统,12处低压配电系统,10处智能化(动力与环境监测)系统,10处暖通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以及对各单位值班区域和天线场地进行结构改造和建筑装修等。
建设工期:60日(采购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
建设地点:广东、广西、海南。
二、参与单位资格要求(涉及资料需在正式投标时提供)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六)①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以上(含二级)认证资质。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二级及以上证书。
(七)供应商未列入军队采购失信、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三、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4月。
四、公示及受理时间
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应详细具体、引用依据或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合理意见将作为我单位后续正式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意见反馈单位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对反馈意见本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3.供应商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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