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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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5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坤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风阻沙林恢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永久占地涉及武清区河西务镇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中西北防风阻沙林带, (略) 永久性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规定,需进行区域补划并进行植被恢复造林及养护。选取河西务 (略) 西侧部分区域(京津高速白古屯服务区东侧),面积约4.3公顷补划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同时在该区域进行林带补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合同编号:MCCZGCFFZSLHF/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进行林带恢复工作,协调相关产权方,确保林带恢复工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检查和相关部门验收。同时对林带养护两年。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结束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4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3 月19日09时至2024年03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8号

联系人:孙津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坤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保康中道 (略) 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刘美娜

电话:022-*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 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孙津媛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人:张磐

电话:022-*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5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坤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风阻沙林恢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永久占地涉及武清区河西务镇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中西北防风阻沙林带, (略) 永久性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规定,需进行区域补划并进行植被恢复造林及养护。选取河西务 (略) 西侧部分区域(京津高速白古屯服务区东侧),面积约4.3公顷补划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同时在该区域进行林带补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防风阻沙林恢复,合同编号:MCCZGCFFZSLHF/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进行林带恢复工作,协调相关产权方,确保林带恢复工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检查和相关部门验收。同时对林带养护两年。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结束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4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3 月19日09时至2024年03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8号

联系人:孙津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坤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保康中道 (略) 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刘美娜

电话:022-*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 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孙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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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人:张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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