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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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2024年餐饮物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4-JW34-F1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2024-JW34-F1003)

二、项目预算:380万元/年

三、服务期:1年。

四、公示期间:**日-**日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物业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反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63.com

九、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采购需求

2.建议函模板

(略) 某单位

**日


2024年餐饮物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4-JW34-F1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2024-JW34-F1003)

二、项目预算:380万元/年

三、服务期:1年。

四、公示期间:**日-**日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物业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反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63.com

九、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采购需求

2.建议函模板

(略) 某单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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