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YC000557
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YC000557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YC)*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2024-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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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2024-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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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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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拟投入的人员组成 | 10 | 投标人须自行拟定项目团队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中三年以上(含)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满足8人的得5分,在以上8人团队中,至少3人满足十年以上(含)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的得10分。 注:提供律师执业证(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体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附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3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人2021年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加2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4 | 服务方案-项目需求理解与分析 | 12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5 | 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措施 | 12 | (1)结合本项目服务特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方案、措施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行性高,得12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9分; (3)方案、措施过于形式化,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得6分; (4)方案、措施不完整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6 | 服务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及验收方案 | 12 | (1)结合本项目服务特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方案、措施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行性高,得12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9分; (3)方案、措施过于形式化,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得6分; (4)方案、措施不完整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7 | 服务方案-企业管理制度 | 12 | (1)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分; (2)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较为清晰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9分; (3)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6分; (4)企业管理制度内容不齐全,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8 | 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方案及措施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计划预案中的服务规范(包括突发事件处理、重要法律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应急方案))应急预案及相应计划预案的措施: (1)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详细、可行性高,能切实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12分。 (2)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具体、可行,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8分; (3)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较大缺漏,难以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4分; (4)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重大缺漏或不可行,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9 | 服务承诺 | 10 | 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质量承诺、保密承诺、诚信承诺、廉政承诺等; (1)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有相关承诺得10分; (2)服务承诺完善,具有相对的完整服务体系的得7分; (3)服务体系内容笼统并有相关服务承诺的得5分; (4)服务体系不全面、不完善并有相关承诺的得3分; (5)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YC)*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2024-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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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永宁县司法局购买永宁县2024-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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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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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拟投入的人员组成 | 10 | 投标人须自行拟定项目团队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中三年以上(含)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满足8人的得5分,在以上8人团队中,至少3人满足十年以上(含)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的得10分。 注:提供律师执业证(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体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附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3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人2021年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加2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4 | 服务方案-项目需求理解与分析 | 12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5 | 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措施 | 12 | (1)结合本项目服务特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方案、措施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行性高,得12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9分; (3)方案、措施过于形式化,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得6分; (4)方案、措施不完整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6 | 服务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及验收方案 | 12 | (1)结合本项目服务特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方案、措施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行性高,得12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9分; (3)方案、措施过于形式化,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得6分; (4)方案、措施不完整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7 | 服务方案-企业管理制度 | 12 | (1)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分; (2)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较为清晰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9分; (3)企业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6分; (4)企业管理制度内容不齐全,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8 | 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方案及措施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计划预案中的服务规范(包括突发事件处理、重要法律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应急方案))应急预案及相应计划预案的措施: (1)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详细、可行性高,能切实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12分。 (2)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具体、可行,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8分; (3)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较大缺漏,难以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4分; (4)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重大缺漏或不可行,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及时性及连续性,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9 | 服务承诺 | 10 | 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质量承诺、保密承诺、诚信承诺、廉政承诺等; (1)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有相关承诺得10分; (2)服务承诺完善,具有相对的完整服务体系的得7分; (3)服务体系内容笼统并有相关服务承诺的得5分; (4)服务体系不全面、不完善并有相关承诺的得3分; (5)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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