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
---|---|---|---|
分包名称: | 核查技术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供应商与核查企业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2 | 本项目二标段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监测、测量、报告和校准的咨询服务; |
4 | 供应商不得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3年之内与核查企业存在雇佣关系或为核查企业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交易的咨询服务等; |
5 | 供应商未接受任何对核查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或产品; |
6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碳排放配额计算、咨询或管理服务; |
7 | 供应商未参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或与从事碳咨询和交易的单位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8 | 供应商未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 |
9 | 供应商不得宣称或暗示如果使用指定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对核查企业的排放报告的核查将更为简单、容易等; |
10 | 供应商未与核查企业共享管理人员,或者在3年之内不曾在彼此机构内相互受聘过管理人员;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类似业绩 | 5 | 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团队 | 28 | 1.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碳排放报告核查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或能源审计等项目的负责人,并具备项目组织协调能力,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 2.核(复)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核查经验,且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上述核查人员不少于10人,得12分;每多配备一名具有上述条件的核(复)查人员加1分,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以及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核(复)查工作方案 | 40 | 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复)查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文件评审、现场核(复)查、编写核(复)查结论等环节)、工作程序、时间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及最终成果文件编制提交等内容: 1.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且详细。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规范、时间进度安排严格合理、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成果文件准确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40分。 2.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有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30分; 3.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缺项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20分; 4.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不准确、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内容要求不完整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10分; 5.未提供工作方案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5 | 难点分析 | 8 | 能准确把握发电、化工等七大行业核(复)查要点、重点及难点;全面分析核(复)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中可能出现错误风险较高的地方及如何控制上述风险有明确认识,并能有针对性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1.难点分析内容完整、准确得8分; 2.难点分析内容有缺项或部分内容与项目情况不符,得4分; 3.未提供难点分析,不得分。 |
6 | 内部管理制度 | 5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5分。 2.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缺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2分。 3.未提供或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不得分。 |
7 | 保密承诺 | 4 | 供应商对所有与采购单位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利益相关的记录和文件进行保密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须对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内容应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承诺内容完整符合采购人要求,得4分。 无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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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核查技术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供应商与核查企业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2 | 本项目二标段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监测、测量、报告和校准的咨询服务; |
4 | 供应商不得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3年之内与核查企业存在雇佣关系或为核查企业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交易的咨询服务等; |
5 | 供应商未接受任何对核查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或产品; |
6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碳排放配额计算、咨询或管理服务; |
7 | 供应商未参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或与从事碳咨询和交易的单位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8 | 供应商未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 |
9 | 供应商不得宣称或暗示如果使用指定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对核查企业的排放报告的核查将更为简单、容易等; |
10 | 供应商未与核查企业共享管理人员,或者在3年之内不曾在彼此机构内相互受聘过管理人员;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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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类似业绩 | 5 | 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团队 | 28 | 1.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碳排放报告核查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或能源审计等项目的负责人,并具备项目组织协调能力,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 2.核(复)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核查经验,且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上述核查人员不少于10人,得12分;每多配备一名具有上述条件的核(复)查人员加1分,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以及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核(复)查工作方案 | 40 | 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复)查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文件评审、现场核(复)查、编写核(复)查结论等环节)、工作程序、时间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及最终成果文件编制提交等内容: 1.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且详细。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规范、时间进度安排严格合理、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成果文件准确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40分。 2.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有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30分; 3.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缺项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20分; 4.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不准确、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内容要求不完整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10分; 5.未提供工作方案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5 | 难点分析 | 8 | 能准确把握发电、化工等七大行业核(复)查要点、重点及难点;全面分析核(复)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中可能出现错误风险较高的地方及如何控制上述风险有明确认识,并能有针对性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1.难点分析内容完整、准确得8分; 2.难点分析内容有缺项或部分内容与项目情况不符,得4分; 3.未提供难点分析,不得分。 |
6 | 内部管理制度 | 5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5分。 2.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缺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2分。 3.未提供或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不得分。 |
7 | 保密承诺 | 4 | 供应商对所有与采购单位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利益相关的记录和文件进行保密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须对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内容应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承诺内容完整符合采购人要求,得4分。 无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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