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绿化、保洁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绿化、保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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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化、保洁 |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 物业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型:医院 2.2详细地址: (略) 75号 3 招标范围与内容 3.1 项目背景及现状 (略) 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落于浦东新区唐 (略) 75号。下设1个服务站和7个村卫生室。中心服务部门包括全科、口腔科、中医科、妇产科、眼科、预防保健科、药剂、医学检验、放射、心电B超等。住院服务设有全科病区、老年护理和舒缓疗护病区。开设365天日夜门诊,24小时发热门诊,提供全科诊疗,预约门诊、家庭病床、上门服务、双向转诊、社区访视、慢病管理等服务内容。 中心本部有业务用房5幢,建筑面积6895平方米,其中1号门诊楼三层、 (略) 楼三层、3号行政楼有二层,计免门诊一层,变电室一层。机动车停车位:60个。唐人苑服务站坐 (略) 128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3.2 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综合管理、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工勤服务、食堂管理、绿化养护服务等。本项目不分包件。 3.3 本项目服务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后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承包方式 4.1依照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以“清包”方式实施服务管理承包。“清包”的含义指:采购人按双方约定的服务人数,每季度向中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耗,设备添置、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4.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 合同的签订 5.1 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 5.2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价(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经双方商定可以调整合同金额(调整原则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 *.00 | 2024-06 | 6 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6.1 结算原则 6.1.1 根据考核管理要求,依照考核结果按实结算。 6.1.2 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不会因政策性调价、人工成本、材料、设备使用年限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的变动而进行调整。自第二年度起,中标服务单价不变(不可抗力和政策性调价除外),当年度的实际合同价以经核定的实际服务内容确定。 6.1.3 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设备中修、大修和应急维修的,则费用按实结算。 6.2 支付方式 6.2.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支付当季合同款。 6.3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如发生延迟支付情况,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利率不行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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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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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化、保洁 |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 物业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型:医院 2.2详细地址: (略) 75号 3 招标范围与内容 3.1 项目背景及现状 (略) 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落于浦东新区唐 (略) 75号。下设1个服务站和7个村卫生室。中心服务部门包括全科、口腔科、中医科、妇产科、眼科、预防保健科、药剂、医学检验、放射、心电B超等。住院服务设有全科病区、老年护理和舒缓疗护病区。开设365天日夜门诊,24小时发热门诊,提供全科诊疗,预约门诊、家庭病床、上门服务、双向转诊、社区访视、慢病管理等服务内容。 中心本部有业务用房5幢,建筑面积6895平方米,其中1号门诊楼三层、 (略) 楼三层、3号行政楼有二层,计免门诊一层,变电室一层。机动车停车位:60个。唐人苑服务站坐 (略) 128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3.2 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综合管理、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工勤服务、食堂管理、绿化养护服务等。本项目不分包件。 3.3 本项目服务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后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承包方式 4.1依照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以“清包”方式实施服务管理承包。“清包”的含义指:采购人按双方约定的服务人数,每季度向中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耗,设备添置、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4.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 合同的签订 5.1 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 5.2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价(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经双方商定可以调整合同金额(调整原则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 *.00 | 2024-06 | 6 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6.1 结算原则 6.1.1 根据考核管理要求,依照考核结果按实结算。 6.1.2 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不会因政策性调价、人工成本、材料、设备使用年限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的变动而进行调整。自第二年度起,中标服务单价不变(不可抗力和政策性调价除外),当年度的实际合同价以经核定的实际服务内容确定。 6.1.3 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设备中修、大修和应急维修的,则费用按实结算。 6.2 支付方式 6.2.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支付当季合同款。 6.3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如发生延迟支付情况,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利率不行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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