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3月至2024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 采购内容: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①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收集处理103个旗县小流域划分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以小流域为单元,基于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分旗县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②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收集处理103个旗县植被覆盖度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m)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基于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和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以县为单元确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③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收集处理旗县、乡镇行政区矢量边界、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m)和全区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矢量边界数据,结合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确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需满足的要求: (略) 线及成果质量需满足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应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应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应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成果均需通过水利厅技术审查。 | 325.0000 | 2024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3月2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3月至2024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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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 采购内容: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①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收集处理103个旗县小流域划分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以小流域为单元,基于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分旗县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②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收集处理103个旗县植被覆盖度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m)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基于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和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以县为单元确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③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收集处理旗县、乡镇行政区矢量边界、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m)和全区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矢量边界数据,结合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确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 需满足的要求: (略) 线及成果质量需满足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应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划定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应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应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成果均需通过水利厅技术审查。 | 325.0000 | 2024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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