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3月至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3月至04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至)04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3(至)0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本级标定地价体系建设调整项目

(一)工作来源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2-2017)要求,标定地价评估及公示工作应以年度为周期开展,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对标准宗地在当年1月1日为基准日的价格公示工作。 (二)工作必要性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对标定地价的定义,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 (略) 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因此,标定地价是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基准地价同为公示地价体系中的基础性价格,标定地价更新是政府的一项法定工作,也是政 (略) 场的重要手段。 (略) 现有标定地价体系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截至目前已超过三年,为更好的提高标定地价的现势性,需开展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略) 公示地价体系。 (三)工作任务 1、复核验证各用途标定地价公示范围。 (略) (略) 场发展状况,对上轮标定地价公示范围进行复核验证,确有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复核验证标定区域。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应当对标定区域进行适当调整与更新: (1)相关规划有重大调整; (2)标定区域内地价空间分布特征明显变化; (3)标定区域的土地条件、主要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状况等发生重大改变; (4)行政区域或产业园区范围、标志性权属界线等发生变更。 3、更新标准宗地。 对标准宗地进行定期跟踪检查,调查核实土地利用情况、地价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变化,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标准宗地应保持相对稳定,但存在下列情况应予以更新: (1)宗地或地上建筑物灭失,或正在灭失、翻建过程中; (2)宗地用途或土地利用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不具有区域代表性; (3)宗地被合并或分割,影响其区域代表性; (4)宗地被长期低效利用; 标定区域调整后,标准宗地不再满足设立要求。 4、评估土地价格,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 通过《规程》要求的评估方法,规范的评估出该标准宗地的土地权利价格,调整标定地价和修正系数体系。 5、审议相关成果 初步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后,相关成果经局里审议通过后确定。 6、确定标定地价。 在平衡区域标定地价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标定地价。 7、发布标定地价及相关信息。

150

2024年04月

2

2024年度工业用地利 (略) 级技术支持服务

为进 (略) 工业用地利用调查,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用地绩效调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76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工业用地利 (略) 级技术支持项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对城镇地籍数据、土地供应数据、不动产登记资料、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及遥感影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主要对前期工业用地绩效调查成果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城镇地籍数据、土地供应数据、不动产登记资料、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资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企业注册及经营许可证明资料、生产经营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最新遥感影像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对省厅下发的数据图层进行梳理及统计分析,并分发至各区县; 3.对区县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并开展业务指导; 4.汇总和规整各区县调查数据,为数据上报提供技术支撑。包括整理遥感影像、土地利用调查等基础底图数据,按区县(功能区)进行分发;对区县提交的用地管理信息数据成果进行审核;对区县上报的用地结构、建筑情况与控制指标进行审核;对区县上报的用地单位基本信息表进行审核,对区县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

120

2024年04月

3

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动态维护及年度评估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动态维护及年度评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取技术单位开展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低效用地调查库更新。主要汇总各区县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和调查数据,对低效用地调查库更新,完成更新后数据报备工作。 2、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技术审核。(1)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土地权属情况技术分析,对提报省厅低效用地再开发系统的项目、年度拟开展的再开发项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控制详细规划和是否涉及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审核;(2)材料完整性审查。对项目提报的实施方案、权属证明材料、再开发规划、土地供应合同等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照技术分析情况,检查材料逻辑一致性;(3)实施进度情况分析汇总,做好技术服务。定期汇总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做好各区县项目增值税补助申请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核补技术工作。 3、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维护。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做好再开发项目库维护工作,做好需推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对已开展的低效用地项目进行分析评估。(1)项目数据梳理收集,汇 (略) 级审核通过的年度再开发项目数据,形成由年度再开发项目矢量数据库和台账构成的“一图一表”;(2)对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对已开展年度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类型特点、社会效益、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需要改进的建议;(3)总结形成再开发项目典型案例集,对年度已开展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再开发项目进行梳理,对好的做法、创新点、经验启示等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典型案例集。 5、对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动态分析评估。(1)每月对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动态跟踪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针对项目布局、规模、推进、开工等情况分析整理形成月度台账;(2)每季度对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再开发项目实施数量、规模、布局、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季度报告,同时结合月度台账汇总形成季度台账;(3)对年度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评估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对比新旧政策,结合各区县申报项目总体特征、规律、趋势、产生社会效益等情况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进行总体评估分析,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同步完善本年度再开发项目矢量数据库,为后续再开发工作提供动态数据支撑。

150

2024年04月

4

2024年度土地利用技术服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为保障项目合规建设、临时用地规范使用,及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需构建临时用地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制度;基于目前待巡查项目多、巡查内容涉及面广,人员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我处拟以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测技术手段,针对临时用地内外业核查、土地供后监管及闲置土地认定处置技术服务等工作,启动2024年度土地利用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临时用地内外业核查技术服务 该项工作主要分为:临时用地内业核查、临时用地外业核实、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等三个部分。 1.临时用地内业核查,对临时用地审批、复垦、复垦延期3个阶段的有关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准确、逻辑严密、填报规范,出具技术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资料进行反馈。 2.临时用地外业核实,抽取10%的临时用地图斑进行外业现场核查,确保临时用地管护到位。 3.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 (略) 的实际情况,持续 (略) 的临时用地数据库,做好临时用地的监管工作。 (二)土地供后监管及闲置土地认定处置技术服务 该项工作主要分为: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闲置土地分布图编制、延期开竣工及新增闲置土地等无人机数据采集、闲置土地数据审核上报四个部分。 1、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1)对现存的闲置土地、新增闲置土地统计分析;(2)对已供地项目按到期应开工、超期未开工、到期应竣工、超期未竣工等项目划分种类,分别整理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监测(3)对需要延期开工、竣工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整理。针对分析情每第月形成分析报告。 2、闲置土地分布图编制。对闲置数据上图,并将制作的图形套和高分辨率影像,制作影像底图,对单个地块出具高清影像图,协助闲置土地挂图作战。 3、延期开竣工、新增闲置土地等无人机数据采集。(1)对延期开竣工项目,获取延期时点影像,辅助认定延期开竣工原因;(2)对存量闲置土地项目,获取地块周边现状,协助判读闲置原因,做好地块动态监测;(3)对新增闲置土地,及时获取进入闲置状态时地块情况,协助判断闲置原因,避免因巡查不到位引起的虚假闲置;(4)对按照开工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定期获取遥感影像,

220

2024年04月

5

(略) 地价动态监测项目(2024-2026)

“ (略)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为自然资源部实施的“城乡土地价格监测”子项目。根据《关于进 (略)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要求, (略) 持续开展。通过将季度、 (略) 地价动态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 (略) 场变化,为适时和准 (略) (略) 场状况,满足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需求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工作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略)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5号)精神及中国国 (略) 部署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按季 (略) 监测范围内以标准宗地(监测点) (略)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成果; 2、完成 (略) 基于具体楼盘的商品房成本调查,按时、保质、保量进行成果上报; 3、完成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并按时、保质、保量上报; 4、根据国家端相关要求完成地价监测体系的调整和优化工作。

74.4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2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至)04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3(至)0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本级标定地价体系建设调整项目

(一)工作来源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2-2017)要求,标定地价评估及公示工作应以年度为周期开展,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对标准宗地在当年1月1日为基准日的价格公示工作。 (二)工作必要性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对标定地价的定义,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 (略) 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因此,标定地价是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基准地价同为公示地价体系中的基础性价格,标定地价更新是政府的一项法定工作,也是政 (略) 场的重要手段。 (略) 现有标定地价体系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截至目前已超过三年,为更好的提高标定地价的现势性,需开展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略) 公示地价体系。 (三)工作任务 1、复核验证各用途标定地价公示范围。 (略) (略) 场发展状况,对上轮标定地价公示范围进行复核验证,确有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复核验证标定区域。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应当对标定区域进行适当调整与更新: (1)相关规划有重大调整; (2)标定区域内地价空间分布特征明显变化; (3)标定区域的土地条件、主要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状况等发生重大改变; (4)行政区域或产业园区范围、标志性权属界线等发生变更。 3、更新标准宗地。 对标准宗地进行定期跟踪检查,调查核实土地利用情况、地价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变化,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标准宗地应保持相对稳定,但存在下列情况应予以更新: (1)宗地或地上建筑物灭失,或正在灭失、翻建过程中; (2)宗地用途或土地利用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不具有区域代表性; (3)宗地被合并或分割,影响其区域代表性; (4)宗地被长期低效利用; 标定区域调整后,标准宗地不再满足设立要求。 4、评估土地价格,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 通过《规程》要求的评估方法,规范的评估出该标准宗地的土地权利价格,调整标定地价和修正系数体系。 5、审议相关成果 初步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后,相关成果经局里审议通过后确定。 6、确定标定地价。 在平衡区域标定地价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标定地价。 7、发布标定地价及相关信息。

150

2024年04月

2

2024年度工业用地利 (略) 级技术支持服务

为进 (略) 工业用地利用调查,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用地绩效调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76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工业用地利 (略) 级技术支持项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对城镇地籍数据、土地供应数据、不动产登记资料、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及遥感影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主要对前期工业用地绩效调查成果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城镇地籍数据、土地供应数据、不动产登记资料、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资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企业注册及经营许可证明资料、生产经营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最新遥感影像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对省厅下发的数据图层进行梳理及统计分析,并分发至各区县; 3.对区县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并开展业务指导; 4.汇总和规整各区县调查数据,为数据上报提供技术支撑。包括整理遥感影像、土地利用调查等基础底图数据,按区县(功能区)进行分发;对区县提交的用地管理信息数据成果进行审核;对区县上报的用地结构、建筑情况与控制指标进行审核;对区县上报的用地单位基本信息表进行审核,对区县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

120

2024年04月

3

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动态维护及年度评估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动态维护及年度评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取技术单位开展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低效用地调查库更新。主要汇总各区县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和调查数据,对低效用地调查库更新,完成更新后数据报备工作。 2、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技术审核。(1)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土地权属情况技术分析,对提报省厅低效用地再开发系统的项目、年度拟开展的再开发项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控制详细规划和是否涉及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审核;(2)材料完整性审查。对项目提报的实施方案、权属证明材料、再开发规划、土地供应合同等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照技术分析情况,检查材料逻辑一致性;(3)实施进度情况分析汇总,做好技术服务。定期汇总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做好各区县项目增值税补助申请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核补技术工作。 3、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维护。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做好再开发项目库维护工作,做好需推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对已开展的低效用地项目进行分析评估。(1)项目数据梳理收集,汇 (略) 级审核通过的年度再开发项目数据,形成由年度再开发项目矢量数据库和台账构成的“一图一表”;(2)对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对已开展年度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类型特点、社会效益、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需要改进的建议;(3)总结形成再开发项目典型案例集,对年度已开展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再开发项目进行梳理,对好的做法、创新点、经验启示等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典型案例集。 5、对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动态分析评估。(1)每月对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动态跟踪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针对项目布局、规模、推进、开工等情况分析整理形成月度台账;(2)每季度对再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再开发项目实施数量、规模、布局、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季度报告,同时结合月度台账汇总形成季度台账;(3)对年度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评估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对比新旧政策,结合各区县申报项目总体特征、规律、趋势、产生社会效益等情况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项目进行总体评估分析,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同步完善本年度再开发项目矢量数据库,为后续再开发工作提供动态数据支撑。

150

2024年04月

4

2024年度土地利用技术服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为保障项目合规建设、临时用地规范使用,及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需构建临时用地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制度;基于目前待巡查项目多、巡查内容涉及面广,人员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我处拟以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测技术手段,针对临时用地内外业核查、土地供后监管及闲置土地认定处置技术服务等工作,启动2024年度土地利用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临时用地内外业核查技术服务 该项工作主要分为:临时用地内业核查、临时用地外业核实、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等三个部分。 1.临时用地内业核查,对临时用地审批、复垦、复垦延期3个阶段的有关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准确、逻辑严密、填报规范,出具技术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资料进行反馈。 2.临时用地外业核实,抽取10%的临时用地图斑进行外业现场核查,确保临时用地管护到位。 3.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 (略) 的实际情况,持续 (略) 的临时用地数据库,做好临时用地的监管工作。 (二)土地供后监管及闲置土地认定处置技术服务 该项工作主要分为: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闲置土地分布图编制、延期开竣工及新增闲置土地等无人机数据采集、闲置土地数据审核上报四个部分。 1、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1)对现存的闲置土地、新增闲置土地统计分析;(2)对已供地项目按到期应开工、超期未开工、到期应竣工、超期未竣工等项目划分种类,分别整理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监测(3)对需要延期开工、竣工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整理。针对分析情每第月形成分析报告。 2、闲置土地分布图编制。对闲置数据上图,并将制作的图形套和高分辨率影像,制作影像底图,对单个地块出具高清影像图,协助闲置土地挂图作战。 3、延期开竣工、新增闲置土地等无人机数据采集。(1)对延期开竣工项目,获取延期时点影像,辅助认定延期开竣工原因;(2)对存量闲置土地项目,获取地块周边现状,协助判读闲置原因,做好地块动态监测;(3)对新增闲置土地,及时获取进入闲置状态时地块情况,协助判断闲置原因,避免因巡查不到位引起的虚假闲置;(4)对按照开工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定期获取遥感影像,

220

2024年04月

5

(略) 地价动态监测项目(2024-2026)

“ (略)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为自然资源部实施的“城乡土地价格监测”子项目。根据《关于进 (略)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要求, (略) 持续开展。通过将季度、 (略) 地价动态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 (略) 场变化,为适时和准 (略) (略) 场状况,满足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需求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工作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略)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5号)精神及中国国 (略) 部署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按季 (略) 监测范围内以标准宗地(监测点) (略)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成果; 2、完成 (略) 基于具体楼盘的商品房成本调查,按时、保质、保量进行成果上报; 3、完成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并按时、保质、保量上报; 4、根据国家端相关要求完成地价监测体系的调整和优化工作。

74.4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