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浦东院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院内需求调查公告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浦东院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院内需求调查公告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
本项目经费:*
一、项目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按年度分别签订合同并实施。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无条件终止合同。另外,若中标人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三、服务地点:复旦大学 (略) (略) 区( (略) (略) 4333号、 (略) 688号)
四、采购需求
1. (略) 浦东新 (略) 4333号、 (略) 688号的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等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剧毒品等转运和处置,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报价和结算要求:危险废弃物的运输费用按次结算,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费用按重量结算;
废物名称 | 代码 | 处理费用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______元/吨 |
实验室沾染废液 | 900-041-49 | ______元/吨 |
废弃试剂 | 900-999-49 | ______元/吨 |
运输费用 | / | ______元/车/次 |
注:报价应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分拣费、装卸费、运输费(专用车辆费、运杂费等)、处置费、场地费、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管理、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服务要求
3.1 所有危废容器由中标单位提供;
3.2 服务频率:院方提出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置需求后,中标单位需在3天内完成清运处置工作;
3.3 处置费用包含中标单位通过 (略) 方经办人员进行基本培训,并以每年2次的频率提供上门现场指导的服务。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中标单位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 HW49(如 900-041-49、900-047-49,900-999-49等)类别。
5.2 中标单位委托具有危险废物专业化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
6. 危险废弃物清运要求、流程、频次等符合国家和上海监管部门的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相关法律 (略) 危险废物,如因中标单位转运处置不当,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7. 中标单位对危险废弃物清运和处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物品、设备、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如有意者请于2024年4月3日16:00前与综合保障办取得联系。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
本项目经费:*
一、项目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区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按年度分别签订合同并实施。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无条件终止合同。另外,若中标人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三、服务地点:复旦大学 (略) (略) 区( (略) (略) 4333号、 (略) 688号)
四、采购需求
1. (略) 浦东新 (略) 4333号、 (略) 688号的危险废弃物清运、处置等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剧毒品等转运和处置,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报价和结算要求:危险废弃物的运输费用按次结算,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费用按重量结算;
废物名称 | 代码 | 处理费用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______元/吨 |
实验室沾染废液 | 900-041-49 | ______元/吨 |
废弃试剂 | 900-999-49 | ______元/吨 |
运输费用 | / | ______元/车/次 |
注:报价应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分拣费、装卸费、运输费(专用车辆费、运杂费等)、处置费、场地费、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管理、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服务要求
3.1 所有危废容器由中标单位提供;
3.2 服务频率:院方提出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置需求后,中标单位需在3天内完成清运处置工作;
3.3 处置费用包含中标单位通过 (略) 方经办人员进行基本培训,并以每年2次的频率提供上门现场指导的服务。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中标单位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 HW49(如 900-041-49、900-047-49,900-999-49等)类别。
5.2 中标单位委托具有危险废物专业化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
6. 危险废弃物清运要求、流程、频次等符合国家和上海监管部门的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相关法律 (略) 危险废物,如因中标单位转运处置不当,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7. 中标单位对危险废弃物清运和处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物品、设备、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如有意者请于2024年4月3日16:00前与综合保障办取得联系。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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