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4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地基和基础工程-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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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4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地基和基础工程-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4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采购项目名称: 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B*地基和基础工程
采购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是对学校学17号楼中控室、科研楼中控 (略) 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将教工食堂、餐饮中心、学16号楼、学10号楼、学14号楼、学18号楼、 (略) 等楼宇消防主机报警信号、直启设备接至学17号 (略) 。将学19号楼、后勤集团(锅炉房)、地调楼(办公楼)、探工楼、综合教学楼、教二楼、教一楼、海业楼等报警信号、直启设备接至科 (略) 实时远程监测控制。并对体育馆及部分楼宇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规定、《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 767-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以 (略) 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北京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和消防系统建设、使用、维护规范》要求,针对建筑物内消防报警设备进行实时监控预警,为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有效运行,保持火灾防患能力,巩固现有火灾防患能力,及时发现火灾并自动报警及发出声光警报提醒人员迅速撤离,进一步完善我校消防自动监控预警能力,加强我校消防防范能力。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4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4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采购项目名称: 保卫处各楼宇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更换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B*地基和基础工程
采购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是对学校学17号楼中控室、科研楼中控 (略) 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将教工食堂、餐饮中心、学16号楼、学10号楼、学14号楼、学18号楼、 (略) 等楼宇消防主机报警信号、直启设备接至学17号 (略) 。将学19号楼、后勤集团(锅炉房)、地调楼(办公楼)、探工楼、综合教学楼、教二楼、教一楼、海业楼等报警信号、直启设备接至科 (略) 实时远程监测控制。并对体育馆及部分楼宇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规定、《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 767-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以 (略) 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北京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和消防系统建设、使用、维护规范》要求,针对建筑物内消防报警设备进行实时监控预警,为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有效运行,保持火灾防患能力,巩固现有火灾防患能力,及时发现火灾并自动报警及发出声光警报提醒人员迅速撤离,进一步完善我校消防自动监控预警能力,加强我校消防防范能力。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4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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