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市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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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市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四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四批)
采购内容: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主要功能或目标:全 (略) 在气、水、噪声、土壤等各要素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需求, (略) (略) (略) 等建设现状,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列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重点研究如何建设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编制形成《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做好五年长远计划。
需满足的要求:(一)项目成果 通过本项目,可以清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未来的方向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一份、《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一份、及《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一份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一份,为后期分步实施提供基础和方向。 (二)成果验收要求 本项目成果文件需围绕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谋篇布局,具有明确性、全面性、可行性、可监测性和可调整性,具备在全局工作中抓取关键问题的能力,针对每项建设要点,谋划重点建设项目,明确所要达到的目标,语言清晰、简洁,方便相关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本项目验收将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规划报告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并修改通过后,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
90.* 2024年04月
2 (略) 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一批)
采购内容:1.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2.因仪器故障不能及时安排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3.因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按时完成的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满足环境执法需求,回应公众投诉,2024年预计污染源企业开展监测与投诉监测,并开展污染源排放现场调查,出具监测报告,为环境执法和管理提供支撑材料。
需满足的要求:1、在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执法与投诉监测工作任务后,根据监测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资质情况分以下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 (1)在接到我站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时,将不具备资质的废气监测项目(臭气浓度)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 (2)在接到我站中心实验室或现场监测室因仪器故障不能及时安排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时,将因故障不能安排的监测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仪器故障的判断方式为:仪器使用科室填写故障情况说明,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因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按时完成的任务时,将不能及时完成的监测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时间紧、任务重的判断标准为:每月1-10日每天接到2家废气执法与投诉任务,每月11日-月末每日接到3家废气执法与投诉任务。 被委托的社会监测机构的工作内容为接受委托, (略)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或现场调查,并出具监测报告或现场调查结果,工作量根据2023年测算,预计开展监测不超过60家,开展现场调查不超过100家。
49.*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四批)
采购内容: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主要功能或目标:全 (略) 在气、水、噪声、土壤等各要素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需求, (略) (略) (略) 等建设现状,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列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重点研究如何建设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编制形成《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做好五年长远计划。
需满足的要求:(一)项目成果 通过本项目,可以清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未来的方向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主体报告)一份、《 (略) 生态环境监测现状评估报告》一份、及《 (略) 生态环境监测重点问题清单》一份及《 (略)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一份,为后期分步实施提供基础和方向。 (二)成果验收要求 本项目成果文件需围绕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谋篇布局,具有明确性、全面性、可行性、可监测性和可调整性,具备在全局工作中抓取关键问题的能力,针对每项建设要点,谋划重点建设项目,明确所要达到的目标,语言清晰、简洁,方便相关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本项目验收将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规划报告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并修改通过后,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
90.* 2024年04月
2 (略) 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项目(第一批)
采购内容:1.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2.因仪器故障不能及时安排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3.因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按时完成的监测任务外委监测。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满足环境执法需求,回应公众投诉,2024年预计污染源企业开展监测与投诉监测,并开展污染源排放现场调查,出具监测报告,为环境执法和管理提供支撑材料。
需满足的要求:1、在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执法与投诉监测工作任务后,根据监测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资质情况分以下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 (1)在接到我站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时,将不具备资质的废气监测项目(臭气浓度)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 (2)在接到我站中心实验室或现场监测室因仪器故障不能及时安排的执法与投诉监测任务时,将因故障不能安排的监测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仪器故障的判断方式为:仪器使用科室填写故障情况说明,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因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按时完成的任务时,将不能及时完成的监测任务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时间紧、任务重的判断标准为:每月1-10日每天接到2家废气执法与投诉任务,每月11日-月末每日接到3家废气执法与投诉任务。 被委托的社会监测机构的工作内容为接受委托, (略)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或现场调查,并出具监测报告或现场调查结果,工作量根据2023年测算,预计开展监测不超过60家,开展现场调查不超过100家。
49.* 2024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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