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4月至2024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 采购内容:为 (略) 场建设要求,我厅拟采购核查/复查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和复查,出具核查报告和复查结论。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核查进一步提高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夯实历史排放数据基础,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结果将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依据,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 (略) 场扩面做好准备。 需满足的要求:核查机构应当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编制完成核查报告。核查机构的核查工作程序和编制的核查报告等应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3年修订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指南。核查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编制的核查报告应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复查。 | 900.0000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04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4月至2024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 采购内容:为 (略) 场建设要求,我厅拟采购核查/复查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和复查,出具核查报告和复查结论。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核查进一步提高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夯实历史排放数据基础,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结果将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依据,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 (略) 场扩面做好准备。 需满足的要求:核查机构应当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编制完成核查报告。核查机构的核查工作程序和编制的核查报告等应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3年修订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指南。核查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编制的核查报告应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复查。 | 900.0000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04月0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