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副食品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医院副食品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采购金额预算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 点 |
1 | 副食品招标采购 | 医院工作人员食堂、军队伤病员食堂、幼儿园食堂、 (略) 区食堂副食品采购。 | *元/每年 | 合同服务期2年,一年一签 | 福建省福州 市 |
二、具备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销售等。
(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 (略) 、军队、政府机构、院校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联系人:陈宜槿 联系方式:0591-*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采购金额预算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 点 |
1 | 副食品招标采购 | 医院工作人员食堂、军队伤病员食堂、幼儿园食堂、 (略) 区食堂副食品采购。 | *元/每年 | 合同服务期2年,一年一签 | 福建省福州 市 |
二、具备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销售等。
(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 (略) 、军队、政府机构、院校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联系人:陈宜槿 联系方式: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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