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医药品中药免煎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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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医药品中药免煎颗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医药品(中药免煎颗粒)
采购内容:中药免煎颗粒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加强中药免煎颗粒监督管理,确保中药免煎颗粒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所供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2、中药颗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 年第 22 号)、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川药监发〔2021〕95 号)执行,国标未要求的须符合《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40.* 2024年0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医药品(中药免煎颗粒)
采购内容:中药免煎颗粒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加强中药免煎颗粒监督管理,确保中药免煎颗粒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所供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2、中药颗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 年第 22 号)、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川药监发〔2021〕95 号)执行,国标未要求的须符合《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40.* 2024年0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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