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该项 (略) (略) 智慧医疗服务建设, (略) 网络安全, (略) 实际需求,需要实现 (略) (略) 本部现有 (略) 络的互通, (略) 规划出现有 (略) 络专 (略) 专线外联专区, (略) 业务专线的接入需求,实现医疗信息数据的共享与传输,同时实 (略) (略) 络管理的安全性、便捷性;
2.按照地方安全等保测评要求, (略) 实际功能需求,规划出安全管理区、 (略) 边界区、业务系统区、HIS业务区四个区域,最终实现医疗信息数据的共享与传输。
3.依托具有等保测评资质的供应商按照等保测评要求建设该项, (略) 通过等保测评,并出具相关测评报告。
4.按照相关要求,该项目所有产品均为国产化产品,项目上线运行平稳后提供三年免费维保,在免费维保期间, (略) 提出的新的功能需求,预算*元。
产品基本构成: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边界防火墙 | 2 | 是 |
2 | 运维安全审计系统 | 1 | 是 |
3 | web应用防火墙系统 | 1 | 是 |
4 | 数据库审计 | 1 | 是 |
5 | 日志审计系统 | 1 | 是 |
6 | 安全管理系统 | 1 | 是 |
7 | 单机版防病毒软件 | 1 | 是 |
8 | 网闸 | 1 | 是 |
9 | 数据库透明加密系统 | 1 | 否 |
10 | 传输透明加密系统 | 1 | 否 |
1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服务 | 1 | 否 |
12 | 汇聚交换机 | 2 | 否 |
13 | 服务器机柜及相关配件 | 1 | 否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天津 (略) (www.ccgp-http://**)上发布。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赵工 * 万工 *
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该项 (略) (略) 智慧医疗服务建设, (略) 网络安全, (略) 实际需求,需要实现 (略) (略) 本部现有 (略) 络的互通, (略) 规划出现有 (略) 络专 (略) 专线外联专区, (略) 业务专线的接入需求,实现医疗信息数据的共享与传输,同时实 (略) (略) 络管理的安全性、便捷性;
2.按照地方安全等保测评要求, (略) 实际功能需求,规划出安全管理区、 (略) 边界区、业务系统区、HIS业务区四个区域,最终实现医疗信息数据的共享与传输。
3.依托具有等保测评资质的供应商按照等保测评要求建设该项, (略) 通过等保测评,并出具相关测评报告。
4.按照相关要求,该项目所有产品均为国产化产品,项目上线运行平稳后提供三年免费维保,在免费维保期间, (略) 提出的新的功能需求,预算*元。
产品基本构成: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边界防火墙 | 2 | 是 |
2 | 运维安全审计系统 | 1 | 是 |
3 | web应用防火墙系统 | 1 | 是 |
4 | 数据库审计 | 1 | 是 |
5 | 日志审计系统 | 1 | 是 |
6 | 安全管理系统 | 1 | 是 |
7 | 单机版防病毒软件 | 1 | 是 |
8 | 网闸 | 1 | 是 |
9 | 数据库透明加密系统 | 1 | 否 |
10 | 传输透明加密系统 | 1 | 否 |
1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服务 | 1 | 否 |
12 | 汇聚交换机 | 2 | 否 |
13 | 服务器机柜及相关配件 | 1 | 否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天津 (略) (www.ccgp-http://**)上发布。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赵工 * 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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