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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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发布来源: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托管项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略) 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 (略) 居住证积分入户档案管理办法》(津发改社会〔2016〕1128号)中档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托管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档案库房应达到《档案馆工作通则》(国档发〔1983〕14号)“十防”(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要求,具体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等其他规定。 48 2024-05 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 (略) 居住证积分入户档案管理办法》(津发改社会〔2016〕1128号)中档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托管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档案库房应达到《档案馆工作通则》(国档发〔1983〕14号)“十防”(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要求,具体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等其他规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1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4年04月11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发布来源: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托管项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略) 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 (略) 居住证积分入户档案管理办法》(津发改社会〔2016〕1128号)中档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托管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档案库房应达到《档案馆工作通则》(国档发〔1983〕14号)“十防”(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要求,具体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等其他规定。 48 2024-05 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 (略) 居住证积分入户档案管理办法》(津发改社会〔2016〕1128号)中档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托管2023年居住证积分档案,档案库房应达到《档案馆工作通则》(国档发〔1983〕14号)“十防”(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要求,具体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等其他规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略) 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1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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