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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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冬季取暖用煤,采购煤炭为无烟块煤;

采购数量:500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用作立式燃煤锅炉燃烧使用;

供货时间:10月10日前供应2000吨,1月10日前供应3000吨。

配送地点: (略) (略) 。

1.煤炭粒度8-15公分,低位发热值不低于5700大卡;

2.煤炭全水分小于12%固定碳大于50%;

3.干燥基硫小于0.46%;

4.干燥基灰分小于6%;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40%;

6.焦渣特性不大于2。

500

2024年9月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括:需求明细及技术等要求(详见附件1)。商务和技术参数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注册资金*(含)元以上,且为非外资参股、控股或外资独资等与外资有关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有供暖服务经营资格。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五、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建议反馈表格式(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q.com,以申请材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邮件主题:取暖煤采购项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8)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电话:*、0436-*

e7aa6c2b附件1.pdf

,吉林, (略) , (略) ,吉林,四平,0436-

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冬季取暖用煤,采购煤炭为无烟块煤;

采购数量:500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用作立式燃煤锅炉燃烧使用;

供货时间:10月10日前供应2000吨,1月10日前供应3000吨。

配送地点: (略) (略) 。

1.煤炭粒度8-15公分,低位发热值不低于5700大卡;

2.煤炭全水分小于12%固定碳大于50%;

3.干燥基硫小于0.46%;

4.干燥基灰分小于6%;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40%;

6.焦渣特性不大于2。

500

2024年9月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括:需求明细及技术等要求(详见附件1)。商务和技术参数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注册资金*(含)元以上,且为非外资参股、控股或外资独资等与外资有关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有供暖服务经营资格。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五、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建议反馈表格式(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q.com,以申请材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邮件主题:取暖煤采购项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8)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电话:*、0436-*

e7aa6c2b附件1.pdf

,吉林, (略) , (略) ,吉林,四平,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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