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基准地价制定和地价管理工作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基准地价制定和地价管理工作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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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基准地价制定和地价管理工作 | 采购内容:完成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4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要求开展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并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落实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制度;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 (略) 地价监测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评估评价行业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落实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制度;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 (略) 地价监测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评估评价行业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 155.* | 2024年05月 | 无 |
2 | 2024年四川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机制深化应用技术服务 | 采购内容:全面支撑“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管理、“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开发区用地审查、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根据改革要求,纵深化开展全省“亩均论英雄”相关工作。做好园区评价工作,编写省级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开展全省“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的技术专项审查,建设省级数据库,编写省级汇总分析报告。2.开展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坐标矢量化和坐标规范性检查工作,整理供地项目文本坐标,开展坐标矢量化及空间信息检查,对有误的供地项目坐标纠正,逐步建立供地数据库。3.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监管的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包括年度供地计划填报信息审核、供地项目撤回申请信息审核、巡查项目撤回申请信息审核、“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项目审核。4.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维护工作,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略) 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板块维护与技术指导。5.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供后监测监管情况的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工作,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供后开发利用情况、供后监测与监管情况、批而未供土地情况、闲置土地情况等,从不同口径开展各类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以及其他支撑政策制定和决策的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6.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情况通报编制工作,包括批而未供土地及处置情况、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已供土地未按期开竣工情况、违约违规预警情况等,完成通报数据提取、汇总,通报表格编制,通报文本编制。 7.开展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相关工作,包括开展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配套制度研究,对全省试点开展跟踪和指导,对系统填报开展技术指导和动态监测,对试点成果进行总结评估等。8.开展开发(园)区用地审核工作,做好全省各级各类产业园升级、扩区、调位、认定高新、更名,化工园区、物流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认定等园区用地审核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开展技术审查。9.开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编制工作,做好技术调查和调研、指标测算、技术研讨和论证等工作。10.开展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清理排查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做好清理排查、开展技术核查和实地核实,建立台账等工作。11.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省级技术指导、咨询答疑;持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工作进度等进行跟踪。12.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相关工作,开展申报材料审查、组织上报、协调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 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建设评价成果省级数据库,完成成果技术审核、形成相关审查意见,编写省级汇总分析报告、省级通报等。 2.已供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坐标矢量化和坐标规范性检查工作。 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地项目的文本坐标进行矢量化,纠正有误的供地项目坐标,在已进行矢量化的供地项目基础上逐步建立供地数据库。 3.土地供应、供后监测与监管技术审查工作。 完成监测监管系统的账户密码信息变更、土地供应、动态巡查等各类项目申请信息审核、存档备案,完成闲置土地(“动工”方式)处置项目的实时、逐宗审核,按要求不定期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项目审核。 4.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日常维护、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指导完成 (略) (州)、183个县(市、区)的供地项目信息填报、供地项目宗地坐标信息填报等,督导全省供后监测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5.土地供应、供后监测与监管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工作。 每月定期提取各类监测监管系统基础数据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按照不同口径、不同需求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编制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6.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编制工作。 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数据提取、整理、汇总,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文本编制。 7.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工作。 完成对全省试点县(市、区) (略) 政策指导、系统填报技术指导,对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工作报告和总结评估报告编制。 8.开发区用地审核工作。 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升级、扩区、调位及各类园区创建认定等用地审核开展技术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 9.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编制工作。 梳理国家和相关省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学习 (略) 的经验做法,在分析及验证基础上,编制符合省情和产业发展趋势的指标体系。 10.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清理排查工作。 完成对全省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的清理、整改、抽检工作,完成清理排查报告的编制。 11.低效用地调查清理和再开发工作。 形成全省低效用地调查清理宗地台账及相关成果。 12.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相关成果。 | 206.* | 2024年05月 | 无 |
3 | 重点地区激光雷达扫描及三维遥感解译项目 | 采购内容: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680km2的震后机载激光雷达数据、汛期(2024年5月-7月)高清影像、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高清影像,开展遥感解译工作,为震后地质灾害灾害防治提供底数支撑。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解译地震地质灾害及隐蔽性隐患的位置、范围、面积以及威胁对象,结合震后汛期(2024年5月-7月)、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的两期高清影像解译成果,对比分析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演化特征。重点对潜在性、隐蔽性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识别分析,以及易产生灾害链效应的潜在泥石流沟道及其物源,分析其在汛期过后的变化趋势,为提前预防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保障震后防灾减灾工作高效运行。 需满足的要求: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680km2机载雷达数据(激光点云密度优于16点/m2,0.2m分辨率光学影像);获取汛期(2024年5月-7月)高清影像;获取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高清影像,生成数字产品(DEM、DOM),建立电子沙盘,实现三维可视化解译。通过三期数据解译成果对比,分析潜在性、隐蔽性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以及潜在的泥石流沟道,分析其在汛期过后的变化趋势、演化特征,为提前预防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保障震后防灾减灾工作高效运行。 | 352.* | 2024年05月 | 无 |
4 | 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 | 采购内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84号)要求,开展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建设,综合采用地理空间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等方法,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成果开展地质灾害链智能识别工作,综合划定灾害链靶区和危险区,修正震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及阈值,开展地质灾害链风险预测预报,构建震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模式,提升震区地质灾害链风险防控能力。 需满足的要求:构建震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与阈值、震区地质灾害链智能识别模型,形成强震区复合型灾害链风险评价方法,编制《强震区复合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指南》,提升地震灾区防灾减灾能力。 | 179.*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4月1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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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基准地价制定和地价管理工作 | 采购内容:完成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4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要求开展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并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落实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制度;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 (略) 地价监测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评估评价行业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四川省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落实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制度;优化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 (略) 地价监测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评估评价行业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 155.* | 2024年05月 | 无 |
2 | 2024年四川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机制深化应用技术服务 | 采购内容:全面支撑“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管理、“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开发区用地审查、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根据改革要求,纵深化开展全省“亩均论英雄”相关工作。做好园区评价工作,编写省级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开展全省“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的技术专项审查,建设省级数据库,编写省级汇总分析报告。2.开展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坐标矢量化和坐标规范性检查工作,整理供地项目文本坐标,开展坐标矢量化及空间信息检查,对有误的供地项目坐标纠正,逐步建立供地数据库。3.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监管的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包括年度供地计划填报信息审核、供地项目撤回申请信息审核、巡查项目撤回申请信息审核、“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项目审核。4.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维护工作,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略) 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板块维护与技术指导。5.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供后监测监管情况的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工作,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供后开发利用情况、供后监测与监管情况、批而未供土地情况、闲置土地情况等,从不同口径开展各类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以及其他支撑政策制定和决策的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6.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情况通报编制工作,包括批而未供土地及处置情况、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已供土地未按期开竣工情况、违约违规预警情况等,完成通报数据提取、汇总,通报表格编制,通报文本编制。 7.开展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相关工作,包括开展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配套制度研究,对全省试点开展跟踪和指导,对系统填报开展技术指导和动态监测,对试点成果进行总结评估等。8.开展开发(园)区用地审核工作,做好全省各级各类产业园升级、扩区、调位、认定高新、更名,化工园区、物流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认定等园区用地审核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开展技术审查。9.开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编制工作,做好技术调查和调研、指标测算、技术研讨和论证等工作。10.开展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清理排查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答疑,做好清理排查、开展技术核查和实地核实,建立台账等工作。11.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省级技术指导、咨询答疑;持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工作进度等进行跟踪。12.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相关工作,开展申报材料审查、组织上报、协调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 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建设评价成果省级数据库,完成成果技术审核、形成相关审查意见,编写省级汇总分析报告、省级通报等。 2.已供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坐标矢量化和坐标规范性检查工作。 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地项目的文本坐标进行矢量化,纠正有误的供地项目坐标,在已进行矢量化的供地项目基础上逐步建立供地数据库。 3.土地供应、供后监测与监管技术审查工作。 完成监测监管系统的账户密码信息变更、土地供应、动态巡查等各类项目申请信息审核、存档备案,完成闲置土地(“动工”方式)处置项目的实时、逐宗审核,按要求不定期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项目审核。 4.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日常维护、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指导完成 (略) (州)、183个县(市、区)的供地项目信息填报、供地项目宗地坐标信息填报等,督导全省供后监测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5.土地供应、供后监测与监管数据统计和相关分析工作。 每月定期提取各类监测监管系统基础数据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按照不同口径、不同需求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编制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6.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编制工作。 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数据提取、整理、汇总,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测与监管通报文本编制。 7.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工作。 完成对全省试点县(市、区) (略) 政策指导、系统填报技术指导,对四川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工作报告和总结评估报告编制。 8.开发区用地审核工作。 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升级、扩区、调位及各类园区创建认定等用地审核开展技术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 9.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编制工作。 梳理国家和相关省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学习 (略) 的经验做法,在分析及验证基础上,编制符合省情和产业发展趋势的指标体系。 10.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清理排查工作。 完成对全省工程项目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问题的清理、整改、抽检工作,完成清理排查报告的编制。 11.低效用地调查清理和再开发工作。 形成全省低效用地调查清理宗地台账及相关成果。 12.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相关成果。 | 206.* | 2024年05月 | 无 |
3 | 重点地区激光雷达扫描及三维遥感解译项目 | 采购内容: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680km2的震后机载激光雷达数据、汛期(2024年5月-7月)高清影像、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高清影像,开展遥感解译工作,为震后地质灾害灾害防治提供底数支撑。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解译地震地质灾害及隐蔽性隐患的位置、范围、面积以及威胁对象,结合震后汛期(2024年5月-7月)、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的两期高清影像解译成果,对比分析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演化特征。重点对潜在性、隐蔽性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识别分析,以及易产生灾害链效应的潜在泥石流沟道及其物源,分析其在汛期过后的变化趋势,为提前预防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保障震后防灾减灾工作高效运行。 需满足的要求:获取泸定地震重灾区680km2机载雷达数据(激光点云密度优于16点/m2,0.2m分辨率光学影像);获取汛期(2024年5月-7月)高清影像;获取非汛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高清影像,生成数字产品(DEM、DOM),建立电子沙盘,实现三维可视化解译。通过三期数据解译成果对比,分析潜在性、隐蔽性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以及潜在的泥石流沟道,分析其在汛期过后的变化趋势、演化特征,为提前预防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保障震后防灾减灾工作高效运行。 | 352.* | 2024年05月 | 无 |
4 | 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 | 采购内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84号)要求,开展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防控提升工程建设,综合采用地理空间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等方法,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成果开展地质灾害链智能识别工作,综合划定灾害链靶区和危险区,修正震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及阈值,开展地质灾害链风险预测预报,构建震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模式,提升震区地质灾害链风险防控能力。 需满足的要求:构建震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与阈值、震区地质灾害链智能识别模型,形成强震区复合型灾害链风险评价方法,编制《强震区复合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指南》,提升地震灾区防灾减灾能力。 | 179.*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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