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164号准予行政许可,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定界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甸洼蓄滞洪区地处海河流域蓟运河水系,总面积150平方公里, (略) 蓟州区,是泃河的滞洪洼淀,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部分外围堤不达标、退洪排涝能力不足、建筑物老化失修和安全建设滞后等问题,亟需进行治理。为更好保障蓄滞洪区内居民生命安全,实施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合同编号:QDWXZHQKCDJ/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的征转勘测定界测绘、核定用地测绘、划拨勘界测绘、登记地籍测绘和裁余登记地籍测绘等。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收到*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征迁现场定界工作除外,应随整体征迁工作进度进行),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4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6.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4时,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4月12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164号准予行政许可,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定界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甸洼蓄滞洪区地处海河流域蓟运河水系,总面积150平方公里, (略) 蓟州区,是泃河的滞洪洼淀,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部分外围堤不达标、退洪排涝能力不足、建筑物老化失修和安全建设滞后等问题,亟需进行治理。为更好保障蓄滞洪区内居民生命安全,实施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合同编号:QDWXZHQKCDJ/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的征转勘测定界测绘、核定用地测绘、划拨勘界测绘、登记地籍测绘和裁余登记地籍测绘等。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收到*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征迁现场定界工作除外,应随整体征迁工作进度进行),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4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6.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4时,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4月12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