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件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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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配件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车辆配件采购项目公示采购意向

我部拟采购一批车辆配件,为保证采购活动充分竞争和公平公正,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现将相关需求(含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略) 上公示,欢迎各供应商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质疑,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涉及约300类6000件车辆配件,包含东风EQ1120、东风EQ2050、东风EQ2102、北汽CTL163、陕汽SX2150K等多种车型,项目概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 (略) (*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方指定交货地点免费供应、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进场资料附带正规质检报告。

4.所供配件原厂率要达到80%,且进货单位需具有原厂的授权证书。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30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在同一件产品维修3次以上仍存在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人对所提供产品出现的问题必须12小时内立即响应,如确需到现场解决的,一般地区48小时内、边远地区7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中,小型故障24小时、大型故障48小时内确保维修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由投标人承担,超过质保期的,零部件、易损件等更换要明确收费标准。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证。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密要求,对所供应产品的配发、接收单位、地点严格保密。

五、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2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先生*

2.地址: (略) 张店区

3.邮箱:*@*63.com

供应商需要质疑、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发送电子邮箱方式,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故意见建议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附件:车辆配件明细

c4dc6987附件1.pdf

,山东, (略) ,张店区,淄博

车辆配件采购项目公示采购意向

我部拟采购一批车辆配件,为保证采购活动充分竞争和公平公正,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现将相关需求(含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略) 上公示,欢迎各供应商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质疑,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涉及约300类6000件车辆配件,包含东风EQ1120、东风EQ2050、东风EQ2102、北汽CTL163、陕汽SX2150K等多种车型,项目概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 (略) (*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方指定交货地点免费供应、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进场资料附带正规质检报告。

4.所供配件原厂率要达到80%,且进货单位需具有原厂的授权证书。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30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在同一件产品维修3次以上仍存在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人对所提供产品出现的问题必须12小时内立即响应,如确需到现场解决的,一般地区48小时内、边远地区7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中,小型故障24小时、大型故障48小时内确保维修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由投标人承担,超过质保期的,零部件、易损件等更换要明确收费标准。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证。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密要求,对所供应产品的配发、接收单位、地点严格保密。

五、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2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先生*

2.地址: (略) 张店区

3.邮箱:*@*63.com

供应商需要质疑、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发送电子邮箱方式,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故意见建议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附件:车辆配件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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